来潮起来做什么稀奇的事都不为过。
就算是养了十年的狗走丢了,大概也会伤心一阵子,更别说是照顾了自己十年的人。
他把这种失去错当成喜欢和爱也并不稀奇,人总是有这样的劣根性。
在失去之后才懂得珍惜。
但我同样也知道,这都是假象,因为没有哪种爱会生出锋芒刺伤对方。
我付出过爱,也拥有过爱,我知道爱不是这样的。
黎暮并不爱我,他只是不甘心。
所以他就算要心血来潮,为此纠缠我也算正常。
但出乎我意料的是,那天之后的很久,他都没有再来找过我。
我的生活重新恢复了正常。
我开始像周燃说的那样,重新开始了新生活,似乎也没有我想象的那么难。
我去了许时暮的墓前,我发现我不再害怕看到墓碑上那张灰白的照片。
路过那个熟悉的街角时,我也不会再因为害怕而无法挪动脚步。
我开始见过去的朋友,聊过去的事,一切云淡风轻地说出口。
在我记忆里被冻结了十年的南城有了融化的迹象。
我发现,我开始不那么害怕一个人往前走了。
可就在我以为我真的可以重新开始的时候。
彻底入秋之前,黎暮回来了。
12而我也终于知道,他消失的那几个月去做了什么。
他把工作重心全部搬到了南城,就连公寓都租在我家对面。
和我预料的心血来潮不同,黎暮的架势像是要在南城彻底落脚。
而更让我觉得不对劲的是,他对我的态度完全变了样。
每天早上放在门口的鲜花,不知道站在门外等了多久递过来的早餐。
死皮赖脸地要接送我上下班,这些我都还能勉强视而不见。
但直到他以合作对象的身份出现在公司会议室,指明要和我对接工作的时候。
我终于没办法再继续冷处理。
我叹了口气在他对面坐下,合上了文件夹:“你到底想怎么样?”
黎暮顾左右而言其他地开口:“我觉得这个项目很有发展的潜力,选择合作当然是为了……你知道我不是说这个。”
“黎暮,你给我送花,送早餐,在我公寓对面租房子,追到南城来,你别跟我说,这些也都是为了工作。”
我目光嘲弄地看着黎暮。
我知道,哪怕我把话说到这个份上,他也不会主动道歉,或者承认喜欢我。
黎暮就是这样一个