男女主角分别是马良曹蒙的现代都市小说《完整作品雄峙大明:我乃曹贼》,由网络作家“懒一只猫”所著,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,本站纯净无弹窗,精彩内容欢迎阅读!小说详情介绍:军事历史《雄峙大明:我乃曹贼》震撼来袭,此文是作者“懒一只猫”的精编之作,故事中的主要人物有马良曹蒙,小说中具体讲述了:守夜?今天,谁跑得慢,谁守夜昂!”“跑到前面的,今天中午,吃肉,只有一只羊,分完了可就没了!”看着曹蒙终于返身往回走,众人终于缓了口气,赶紧跟着往前跑。可曹蒙却在计算着时间,这个时候,众人都已经跑乱了,尤其是少年队那十几个人,这些小子,后面出发的,却脚丫子贼快。一边跑着,还一边嘲笑着身边熟悉的人。“喂,老王,脚软了?还......
《完整作品雄峙大明:我乃曹贼》精彩片段
次日一早,一声清脆的哨子声,将沉睡一夜的山谷唤醒。
片刻之后,除了那些昨日才来的五十几人,慢慢悠悠的到来,其余人等,已经全部整齐列队,只是日常训练,大家都不穿甲,只是手持武器,所以来的极快。
而站在场中央的曹蒙,手中一杆红色旗帜,上面一个黑色的大字,正是昨日所说的‘水’字。
源头有水而活,乞活军!乞活军!
这西北之地缺水,山川形胜,到最后,也不过一个水字更加珍重,很是合适。
这个整齐的场面,让那些迟到的人,心中一阵惊憾。
可看着曹蒙脸上带笑的众人,一个个心里七上八下,有的人高兴,看起来这个掌盘子还是很仁慈的嘛…
但是经历过的人已经预想到,他们接下来要面对的是什么了。
“大家昨晚睡的怎么样?”曹蒙看着众人都已经到齐,才笑着开口。
“很好!很安逸,很巴适…”
乱七八糟一通乱喊,但个个脸上带着笑意。
“哈哈哈,那就好。”
“那我来说两点,昨晚你们都跑去喝酒了,害的老子带着几个娃子给你们守夜,这可不行,昨晚把老子冻的跟鬼一样,你们今天可得还回来。”
看着曹蒙坏笑着说出这句话,众人一愣,卧槽……好像要受苦了。
“第二嘛,那五十个兄弟,昨天早上就来了,一天时间,范见,还有新兵营这么多的兄弟,居然没有人告诉他们,咱们的军规和听到哨子应该做什么,让这么多人迟到…”
“啧啧啧,昨天是小年,老子不罚你们,可今天不是了!”
“所有人都有!”
曹蒙一声喝令,众人一下整齐立正。
“所有人,放下武器!”
这种在训练的时候,常有的命令,众人做起来当然没有什么意外。
一件件兵器,被摆放在面前。
“以队为单位,跟着老子的马,让老子好好报报仇!”
曹蒙呲牙一笑翻身上马:“驾!”
一声吆喝,胯下黄鬃马踏步而出。
站在空地上的众人,还在愣神,就听到杨大牛一声吼叫。
“一队都有、跑步走!”
“二队跟上!”
杨霄在两队走后,接着喊一嗓子:“骑兵队都有,跑步走!”
范见挠挠头,这……我的人多啊…
“新兵队的兄弟们,不要被老兵赢了,所有班长,带好自己的兄弟,一个也不能掉队,都有,跑步走!”
“少年队,跑步走。”黑娃看着身后的十几个人,嘿嘿一笑,我们跑的可快了!
马良看着跟在自己身后的后勤队,当然那群女人不在。
“兄弟们,掌盘子说了,咱们虽然比不上战兵,但是一旦人家打来了,咱们总不能让人抬着走吧,兄弟们,冲呀!!!”
曹蒙呲牙一笑,高举红旗在前面催马跑着,看着后面二百多号人,各自喊着号子,熙熙攘攘的跑了出来。
如今的寨子里,女人已经有十几个,主要是这些天打下来,总会碰到那么一些,还是原来的政策,愿意走的,曹蒙都放走了。
而如今这么多的大男人,做饭、缝补衣服、做鞋、做衣服都是个问题。
洗衣服的事情,曹蒙都是让他们自己洗,不让女人动手,毕竟这么多事情,这些女人也忙不过来。
那十几个女人,看着这群汉子就这么跑着,脸上都带着笑意。
如果自己身边都是这样男人,怎么会不让人觉得可靠呢?
曹蒙高举着红旗,跑远了就等着众人,还返回来,在边上大喊着。
“一队的,二队都要踢着你们屁股了!”
“二队的,你看看后面,新兵队都跑的比你们快!”
“新兵队!少年队都爬到你们头上了,你们还比不过这群傻小子吗?”
“后勤的兄弟们,加把劲!谁跑到前面,我请谁喝酒!”
结果一看,马良跑的,都快吐舌头了。
“秀才呀秀才,你到底是个秀才,你可别在你下属面前丢人昂!”
曹蒙大致计算着距离,从山谷出来,往西跑过去到了一处原来的破村子,再返回来,差不多十里地,也就是五公里左右。
可这群人,即便是最早跟着曹蒙的军户,也没经历过这种方式的训练。
一个个累的都快吐了。
就看着曹蒙在边上喊着。
“就你们,还敢让老子给你们站岗守夜?今天,谁跑得慢,谁守夜昂!”
“跑到前面的,今天中午,吃肉,只有一只羊,分完了可就没了!”
看着曹蒙终于返身往回走,众人终于缓了口气,赶紧跟着往前跑。
可曹蒙却在计算着时间,这个时候,众人都已经跑乱了,尤其是少年队那十几个人,这些小子,后面出发的,却脚丫子贼快。
一边跑着,还一边嘲笑着身边熟悉的人。
“喂,老王,脚软了?还没小爷跑得快呢!”
“小爷回去吃肉了,你们就等着晚上守夜吧。”
看着曹蒙对此根本无所谓,有些还有余力的人,拨开身边众人,就开始向前突破了。
一个人往前走,其他的人都在努力跟随着。
曹蒙看着这个样子,才微微点点头。
不过估算着时间,可就有点皱眉了,这个距离,这些人跑了差不多有四十分钟…
唉,看来以后得好好练练了。
等曹蒙回来,手持红旗,站在空地中央的时候,后面一个个的身影,气喘吁吁的才慢慢到来,那些慢的,跑了半个时辰了都还没跑到。
最后面的新兵队和那些后勤的人员,一个个互相搀扶着,还在朝前跑着,看的曹蒙脸上笑意渐升,不过转眼便被收了起来。
果然,马良就是最后一批进营的,而杨霄和杨大牛,两个人一路较劲,居然最早进营,就跟在曹蒙身后。
曹蒙看着坐在地上,气喘吁吁的一群人。
“怎么样?累不累?”
“不累!”
“高不高兴?”
“高兴!”
“想不想再来一次?”
“想……不……不想?”众人迟疑了,看着站在前面的曹蒙。
曹蒙哈哈一笑:“看吧,咱们要是被官军追着,要是被人家的骑兵追着,那可就是谁跑在后面谁先死了…”
“从明天开始,咱们以后每天早起都要跑,跑得快满不要紧,跑的多了那肯定就会快了!”
“来,大伙一起唱歌,我来起个头!”
“起来!预备起!”
等众人终于平复下来,吃完早饭,范见这边开始为昨日到来的那五十个人分配队伍,将其根据前一天的统计信息,分散到新兵队各班。
他们还在对今天早上那个莫名其妙的跑步心有余悸的时候。
就看着曹蒙已经来到了训练场中。
看着那群对着稻草人正在训练长枪平刺和刀法的兄弟,曹蒙脸黑的跟锅底灰一样。
众人心中一凉:完了……又来了……
“干嘛呢?那稻草人是你媳妇?你舍不得动一下?”
曹蒙说着,一伸手就将面前一兄弟手中的长枪夺了过来。
这兄弟只觉得自己手中一股巨力,还没来得及反应,长枪已经脱手被曹蒙抓在手中。
却见曹蒙双目如刀,长枪平举。
“杀!”
一声吼出,长枪直贯而出,将那稻草人作为依托的核心木桩,直接捅了个透心凉。
看着那凄惨的稻草人,还有曹蒙如刀的眼神。
众人默默的吞着口水。
“这稻草人,不是你媳妇!他就是砍成渣渣也还能烧炕呢,怕啥?”
“这是什么?这是抢劫你们妻子女儿的土匪、是欺压你们的地主老财、是杀了你们亲人的鞑子。”
“这个稻草人,就是你们的血仇,现在你的仇人就站在你们面前,结果呢?你们就给我挠痒痒?你晚上捅你媳妇都比这用劲!”
曹蒙一句糙话,惹得这群汉子哈哈大笑,可旋即,便又笑不出来了…
“来,听老子的口令!”
“杀!”
曹蒙一声怒吼,却见这群汉子一个个面目狰狞,手中长枪不要钱一般的朝着那稻草人扎了过去。
怒中带血的喊杀声,让一旁新加入的新人,听得肝颤…
这特么是一群什么人?
看着一个稻草人,三两下被扎成了窟窿眼,曹蒙这才满意的点点头。
“就他娘的像这样!平时不出力,打仗的时候你们知道该用多大力能穿透一个人?”
“要是对方比你们的力气大,抓着你的枪不松手,你怎么办?”
“啊?”
“把你们吃奶的劲给我拿出来,连枪都提不起来,还一个个的想娶媳妇?软趴趴的。”
这群人被曹蒙刺激着。
别说用长枪的,一旁用刀的,都开始用尽全力的劈砍着。
杀!杀!杀!
喊杀声接连不断,到最后直接就是嗷嗷叫的对付着只剩下一个木桩子的稻草人…
一旁的马良看着,无奈的捂着脸。
“掌盘子,我扎稻草人的速度再快,也比不上你们这么砍呀。”
“哈哈哈。”曹蒙听着却哈哈一笑。
“掌盘子笑什么?”
“你觉得他们以后还需要稻草人吗?”
“啊?”马良一愣。
“人啊,这心里都有一股气,只要这股气提起来,你想办法让他保持住了,他就一直在。”
“那稻草人的作用是什么?就是让他们把这口气提起来,你看着吧,过两天你再把这群人拉到稻草人面前,你猜他们会说什么?”
“什么?”
“那破玩意,还是留给你们这些提不起枪的吧,老子用不着。”曹蒙挺了挺胸,笑着学了一句,看的马良一脸懵逼,可瞬间领会之后,却又佩服起来。
好像还真是这么回事…
“掌盘子,咱们新训练的兵,还是按照四个兵种的模式走吗?”
马良看着曹蒙,开口问道。
“有什么问题吗?”
“咱们如今的武器,质量参差不齐,昨天挑选了一下,枪还好说,毕竟打一柄长枪的枪头,用不了多少东西,可刀不一样。”
“这个我自然知道。”曹蒙微微点点头。
一把好刀,在近战的时候,那价值可不仅仅是一条命,要计算成本,得把前期所有的成本都包含在里面。
他这么多的兄弟,到最后因为一把刀没了命…
可刀是一个消耗品…如今自己手下这些工匠的水平,确实差了点,可是考虑这个,却为时太早。
“能用的有多少?”
“好用的,其实只有三四十把,其余的质量……”
看着马良微微摇头,曹蒙也是有点皱眉。
现如今最好的办法,是找到替代品,不然刀真的会成为限制部队战力最大的困难。
“杨霄!”
杨霄听着曹蒙一声吼,赶紧从训练中脱身,跑了回来。
“掌盘子。”
“你的人,最近在哪儿巡查呢?”
骑兵的训练,不同于步兵,骑兵训练主要有两个方面,一个是对兵器的运用,另一个就是骑术,骑术的训练就是靠着在周边巡查侦查来弥补了。
而至于兵器,就是马刀和弓箭的应用了,这个都是骑兵单独训练,即便是跟弓箭手,也训练不到一起。
这也就是为什么夜不收训练起来这么麻烦的原因。
仅仅是这些马,日常要吃的黑豆和燕麦,曹蒙可从来都没敢短缺过。
“掌盘子,马先生跟我们说,让我们查查最近的商路,所以我们在往北巡查。”
“嗯,顺便关注一下,看哪儿有部队武器的仓库。”
“啊?是!”
杨霄微微一愣,但旋即只是拱手回礼。
可边上的马良却有些着急了,赶紧伸手拉住曹蒙的胳膊。
马良要比曹蒙高出去大半头,毕竟年龄在这儿呢,曹蒙才正长个子呢。
“掌盘子,此时此刻,咱们不可跟官军作对啊。”
“嘿嘿,仲泽,我知道的。我就是让他们打听一下,现在还不是时候。”曹蒙笑了一下,旋即严肃起来。
“不过你说的这个确实是个问题,没有好刀,咱们的刀盾兵的威力根本发挥不出来,只能想办法,给他们增加其他装备,这样他们才能发挥更大的作用。”
“掌盘子说的是啊。”
马良点点头,可他心里也没有什么办法。
至于曹蒙呢,挠着头,在想着记忆之中的那些伟大的步兵都是靠什么的…
马其顿方阵,靠的是长枪;罗马军团是募兵制,武器都是自带的;斯巴达三百勇士、靠的是不穿衣服…
不对,他们的枪…
标枪!对了,标枪!
哈哈哈,这不就有了吗,而且他之前还在那个《武经总要》里面看到过标枪。
其实我们古代也是很喜欢用标枪的,因为这玩意,在军团作战之中很是实用,只是明朝用的并不多就是了。
可这玩意,不是正合适自己用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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