男女主角分别是陆天明周世豪的现代都市小说《完整版双修:我一手执笔,一手执剑》,由网络作家“逍遥小师叔”所著,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,本站纯净无弹窗,精彩内容欢迎阅读!小说详情介绍:《双修:我一手执笔,一手执剑》内容精彩,“逍遥小师叔”写作功底很厉害,很多故事情节充满惊喜,陆天明周世豪更是拥有超高的人气,总之这是一本很棒的作品,《双修:我一手执笔,一手执剑》内容概括:刘大宝自顾去伙房拿了盘子和碗。大半只鸡分给陆天明,酒却只给后者倒半碗。好吃的,他总是多分一些给陆天明。这是他们的习惯,从小就这样。陆天明饿急了,掰下鸡腿塞进嘴里。“有事,绝对有事。”一边吃,一边含糊说道。“到底是处了十多年的兄弟,瞒不过你。”“我猜猜哈,喜事,对吧?......
《完整版双修:我一手执笔,一手执剑》精彩片段
“久等,路上遇到熟人,耽搁了。”
陆天明给来人倒了碗茶。
“没想到齐主事在十里镇,还有熟人?”
齐百春道了声谢,端起茶抿了一小口。
“县里的捕头,下来查案。”
“哦?查案,还是找东西?”
“都有。”
陆天明没深究。
他从怀中掏出纸簿,扔在齐百春对面。
“东西就当是刘大宝给你的,定平署署丞的事,你说话得算话。”
齐百春看了眼桌上的账本。
又转头看向四周人来人往的茶摊。
愣了好半晌说不出话。
“谢谢。”
一丝不苟的人,搞不来阿谀奉承。
齐百春笑起来的时候,像有人掐他的腰窝肉。
“齐大人,我把你约来,不是听你说谢谢。”
“你放心,署丞只是个开始。”
陆天明摆手:“当多大的官无所谓,我只希望刘大宝能实现他的梦想,他爹一辈子都没出过十里镇,上一辈走出来的路,下一辈不应该重复走一遍,得向前。”
齐百春愣住,不可思议看着桌对面二十出头的年轻人。
算不得什么大道理,但能想清楚的人,不多,何况是在这个年纪。
“以茶代酒,敬你一杯。”
齐百春抬起碗,碰杯时动作生涩。
陆天明点了点头,主动把茶碗放低。
喝完后,陆天明忽地问道。
“你是怎么知道,张平是我杀的?”
齐百春碗还没放下,手僵在空中。
陆天明问得很随意,他的目光落在周围过客身上。
似乎自己根本不是巡检司日夜寻找的那个凶手。
沉默半晌,齐百春道:“一开始我也不确定,只是碰运气,毕竟听他们说,陆秀才瘸了一条腿,还有肺疾在身。”
陆天明仍在四处看,但齐百春知道他在认真听。
“那天去你家,看见了墓碑上的名字,君子剑的儿子,怎么可能不会用剑。”
“你认识我爹?”陆天明回过头。
“我认识他,他不认识我,君子剑的朋友,天底下有资格做的,没几个。”
齐百春眼里有一种真诚的敬意。
陆天明低头,用手指搅弄碗里不多的茶水。
片刻后,他扯了扯嘴角:“有什么用,不还是死了。”
齐百春张了张嘴,话到嘴边又咽了下去。
“我爹是个什么样的人?”
“好人,使剑的时候很潇洒。”
“你见过?”
“没有,听说过。”
陆天明沉默,没有接着问。
他知道,就算齐百春了解些什么,官服在身,也不可能说。
把整整一大壶茶喝完的过程中,两人之间再没交流。
陆天明起身,去推自己的小车。
齐百春摸出几枚铜板。
“不用,老板送的。”
说着,陆天明便推车上了官道。
不过他走得很慢,边走边说。
“齐大人,请你不要再跟踪我,我胆子很小,容易害怕,一害怕,就控制不住手。”
齐百春眼睛瞪得老大。
显然,君子剑的儿子,比他料想中的要厉害。
“还有,让刘大宝去杏花镇找人这种事,我希望是最后一次,他是个本本分分的老实人,养马驾车还行,杀人,他不在行。
我知道你有你的苦衷,但是你也要考虑到他的难处。我没有敌人,可换句话说,除了刘大宝,所有人都有成为敌人的可能。”
说完这些,陆天明加快脚步,不多会便消失在道路尽头。
齐百春喉咙干燥,抬手招来老板,要了壶茶。
自那天造访陆天明家。
看见君子剑的名字后。
他就一直悄悄跟踪陆天明。
何海死的那天晚上。
本来是要跟着陆天明一块去的。
哪知遇到定平县捕头闵昌。
闵昌堵着他,说晚上找什么马,快活去。
寒暄两句拒绝后,一抬头,陆天明不见了。
不得已,第二天,他又跑去找了渡口脚夫。
心知来不及的他,便让刘大宝赶过去看看。
没曾想,何海死了。
陆天明的手段和心性,比他想的要狠。
正愁怎么再次找陆天明打听账本的下落。
没想到后者主动联系,便发生了刚才这一幕。
喝完茶,齐百春忽地一笑。
“到底是君子剑的儿子,不孬。”
拍了四个铜板在桌上,齐百春摆了摆手。
坐在茶摊外围的几个泥腿子,起身跟在他身后。
“大人,陆天明的眼神,很犀利。”有一人小声道。
“我知道,刚才不动,是对的。”
“这小子到底是谁?如此奇人,怎么会活在这犄角旮旯里?”
齐百春笑了笑。
“十里镇秀才。”
......
月上梢头。
陆天明照例打完坐后,生火做饭。
下午在茶摊上耽搁了时间。
来不及买菜,又舍不得钱,只能煮碗素面对付。
咚咚咚咚咚咚——!
火刚生好,敲门声响起。
三长三短。
陆天明莞尔一笑,起身开门。
“我以为你死外面了呢。”
门未完全打开,陆天明便调笑道。
刘大宝拎着一只烧鸡,两壶黄酒钻进院内。
“我命大的很,怎么会死。”
把酒和烧鸡放在桌上,看见炉灶燃着,又笑道:“你看,我来的巧吧,就知道你吃饭时间晚。”
陆天明关上门。
看见桌上的烧鸡和酒,咽了咽口水。
“今儿什么日子,这么破费?”
“一只烧鸡而已,说的咱穷得肉都吃不起似的。”
刘大宝自顾去伙房拿了盘子和碗。
大半只鸡分给陆天明,酒却只给后者倒半碗。
好吃的,他总是多分一些给陆天明。
这是他们的习惯,从小就这样。
陆天明饿急了,掰下鸡腿塞进嘴里。
“有事,绝对有事。”
一边吃,一边含糊说道。
“到底是处了十多年的兄弟,瞒不过你。”
“我猜猜哈,喜事,对吧?”
“嘿嘿,不才,后天去县里。”
“高升了?”
“八九不离十,不对,板上钉钉。”
陆天明停止咀嚼,“马上当大官,就请我吃这?”
“这不还没上任吗?再说最近办差事,银子花了不少,等过段时间,俸禄发了,带你去县里吃好的。”
“我知道,开玩笑呢。”
陆天明清楚得很。
钱哪里是办事花掉的。
明明是给他买药用光的。
“对了,今天我去见杨家二小姐了。”
刘大宝闷下一碗酒,畅快的咂嘴。
“他爹,同意了?”陆天明稀奇道。
刘大宝点头:“嗯,双喜临门,年后就可以筹办婚事。”
“杨二小姐本人怎么说?”
“那还能怎么说,我一表人才,仕途无量,上哪找这样的好相公。”
刘大宝咧嘴笑,像巷子口呲牙的大黄狗。
“尿性,这才到哪就飘成这样,在官场上可得收敛些。”陆天明笑骂道。
“害,你瞅你,年纪不大,讲话老气横秋的,这不是在家里吗,在家里还不能随意一点?”
闻言,陆天明怔了好半晌。
是啊,这是他家,也是刘大宝的家。
十几年来,屋顶漏了,刘大宝上去补。
围墙垮了,刘大宝背砖修。
硬是没让陆天明过一天漏风淋雨的日子。
“大宝,成亲后,对杨二小姐好些,咱虽然是苦命人,但读过书,不能做对不起人的事。”
“先生,学生知道,您别念叨了成吗?”
“我不念叨,你小子长心了吗?毛没长齐就喜欢杨大小姐,自己不敢去,让我去白吃人俩包子欠个大人情。后来杨大小姐嫁人,你转头喜欢别人妹妹,你说说,我能放心吗?”
“儿女之情,不就讲究随机应变?”
两人碎嘴,聊到烧鸡吃完,又把架子上的腊肉割来下酒。
临走时,陆天明叮嘱道:“大宝,在县上踏踏实实干,有的事,要学会拒绝,能不掺和,就不掺和。”
刘大宝微醺,但此刻却很认真的点头。
“知道的,天明,你早点睡。”
顺风客栈,天字乙号房。
当当当——!
陆天明叩响房门。
吱——!
房门打开。
映入眼帘便是一大片纯粹的白。
陆天明借故咳嗽,别开脸。
“你小子,胆儿挺肥!”
见到门口跛脚站着的陆天明,女人颇为诧异。
“我胆子小,怕死,所以来找你,可以进来吗?”
“不进来做什么,难不成站在门口谈价钱?”
女人姿色中等偏上,算不得闭月羞花,但胜在一个得天独厚。
属实是陆天明二十年来见过最厚的。
最关键的是,人家舍得,不藏着掖着。
“姑娘,敢问芳名?”陆天明坐下后问道。
“呵,听闻乡亲们叫你秀才,这水平也不咋地,姑娘还是妇人,看不出来?”女人讥笑道。
陆天明抹了抹额头:“这不是见您长得跟小姑娘似的,有点紧张。姐,你叫什么名字?”
“嘴倒是挺甜,叫我风二娘,真名就算了。回头你去告大状,我又得进去。”
女人给陆天明倒了杯茶,坐到床上。
二郎腿一翘,短裙,风光无限好。
“疯子的疯?”陆天明奇道。
“风水的风!”风二娘翻了个白眼。
“风姐,说笑了,告状也看人。”
来都来了,陆天明大大方方承认是自己报的信。
“哦,花蝴蝶不像好人,你就告状,我胸前多二两,你怜香惜玉?”
风二娘晃动小腿,腿肚子来回挤压中勾出一抹诱人的弧度。
陆天明收回视线,变了个人似的。
“你们杀人或者越货,与我无关,但是杨家,不行,如果你还惦记杨家,我一样要做小人。”
见陆天明突然变得一本正经,风二娘挑了挑眉。
“理由?”
“杨家大小姐对我有恩,人嘛,又不是猪狗,要讲究知恩图报。”
“救过你的命?哪怕知道我们是道上的?”
“救命倒是不至于,那年天寒地冻,肚子饿,吃了杨大小姐两个包子,肉的。”
风二娘闻言,手肘抻在膝盖上,支着下巴,眼眸闪动。
“合着花蝴蝶进大牢,是因为俩包子?”
“主要是因为我喜欢吃包子。”陆天明嘴角上扬,笑得很好看。
风二娘再次打量陆天明。
穿着读书人的长袍,袍子很旧,但洗得很干净。
腰中别着戒尺,只是人太瘦,看上去弱不禁风。
面容白净,长得还算周正,可惜是个瘸子,还是个肺痨。
思索半晌,风二娘忽地开口:“行了,你走吧,杨家算了,你,也算了。”
陆天明没有动:“你要换一家?”
“不换,江湖上浪了多年,乏了,准备在十里镇开个铺子。”
陆天明起身,准备离开。
“你不好奇我开什么铺子?”
“只要不是人肉铺,我都会来光顾。”
“哈哈哈。”
风二娘娇笑出声:“你还挺有意思,跟你这样的人打交道,顺心。”
等陆天明走到门口关门时。
风二娘俯下身,媚眼如丝:“包子铺,肉的,欢迎常来。”
“咳咳咳。”
陆天明关门,走人。
......
谈拢了,人没走。
第二天,十里镇上多了一家二娘包子铺。
店面很大,跟顺风客栈旗鼓相当。
老板娘有大量,包子里面的肉很足。
生意异常火爆。
有人来买包子,有人来看包子。
陆天明从包子铺路过,没有进去。
不是不愿意,而是没时间。
烟柳巷的吴义半夜死了。
今儿办丧事,于勇忙,让陆天明收账时顺带帮他把份子钱捎去。
周世豪没上任前,巡检司分两派。
于勇一派,一股脑儿想着挣钱。
张平和吴义一派,一股脑儿想着抢钱。
道不同,尿不到一个壶。
所以,于勇不忙也忙。
来到烟柳巷,有个人等在巷口。
“大宝,来挺早?”陆天明笑道。
刘大宝揉着嘴角:“来早一点,提前感受生死无常,要不然,我怕一会在灵堂前笑出声。”
“损!”
两人并肩走着,刘大宝时不时侧头打量陆天明。
“有事就说。”
“天明,吴义的死,是不是你动的手脚?”
想起那天晚上陆天明说请他吃白喜,刘大宝越发觉得古怪。
陆天明左右看看,见四周没人,凑到刘大宝耳朵边。
“悄悄告诉你,就是我弄死的。”
“啊?”刘大宝大惊。
陆天明神秘一笑:“实话跟你说吧,我会仙术,指谁谁死!”
刘大宝愣住,缓了小半天才回过神。
“天明,又开玩笑。你要是会仙术,咱俩能被张平从小锤到大?”
“那不就结了?”陆天明翻了个白眼,“我还能凭空把吴义咒死不成?这家伙心术不正,老天收他,罪有应得,你管他怎么死的?”
刘大宝想了想,确实是那么回事。
管他咋死的,活该,进去喝酒就是了。
奔丧的人很多,真伤心的不多。
十里八乡,谁还没被张平吴义这俩畜生欺负过。
于勇借钱给乡亲,多是小钱。
这俩借出去的钱,都是大钱。
大钱好借,利息难还。
还不了,人一围,该砸砸,该打打。
实在拿不出东西作抵押,杀人抛尸。
被他们害得流离失所,有家不敢回的人,比比皆是。
兵痞嘛,巡检司的皮一脱,妥妥的十里镇悍匪。
要不是有巡检司这层关系在,棺木前连个上香的都没。
“天明,我要飞黄腾达了。”
酒过三巡,刘大宝微醺搂着陆天明肩膀。
“要高升了?”
“差不多吧,上头给我安排了一个差事,做好了,我就会被抽到县里,到时候也是有品级的官老爷了。”
刘大宝很开心,笑得满脸都是褶子。
陆天明放下手中的鸡腿,认真道:“什么差事,能给我说吗?”
“不能说,秘密,反正你等着我的好消息就是了,等我起来,你跟我去县里一起住,那里人多,生意肯定比这好。到时候我专门给你找间铺子,再不用推着小车走街串巷。”
美好的画面在脑海中畅想,刘大宝搂着陆天明的手,愈发的紧。
大宝不说,有他的难处。
官家做事嘛,总是神神秘秘。
在一起生活那么多年,陆天明知道刘大宝不是吹牛皮的性格。
他举起一杯酒,跟刘大宝碰杯。
“好好做,到时候我就满大街替你吹嘘,我兄弟,县里的大官,都给我把道让开!”
“哈哈哈哈。”
刘大宝咧嘴一笑,却把陆天明的酒杯摁住:“你咳嗽,别喝了,等我真高升了,喝个痛快。”
陆天明看了眼手里的杯子。
放下后轻轻拍了拍刘大宝肩膀。
“行,那一天到来,不醉不归。”
最新评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