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结局+番外觉醒金手指,我要做人皇林轩黎芳

分水小胖子 著

其他类型连载

林轩如获至宝,翻开武学秘籍。秘籍粗糙,字迹甚至都不工整,满满劣质之感。《地功拳》。林轩手指在嘴唇润了下,又翻到下一页,看得津津有味。或许是因为食气神通的关系,林轩不但肉身越发强大,就连记忆力也是大增。无论是看地功拳的呼吸法,亦或者是武学招式,一目十行,过目不忘也就罢了,甚至偶尔脑海之中,灵光一闪,竟会涌现出诸多想法。“地功拳,南派广为流传的拳术之一,倒也算不得多珍贵。”“此拳,若是想要对敌,需要身子贴于地面,手掌仅作辅助支撑着地,较侧重于下肢动作的运用。”“也算是南拳中地趟动作最多、风格独特的拳种,更有女性技击的特征。”“正因如此,此拳极为不文雅,被人诟病,加上拳法较为基础,入不得大雅之堂,也被人称为‘疯狗拳’,耻于练习。”林轩合上...

主角:林轩黎芳   更新:2025-02-18 14:56: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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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女主角分别是林轩黎芳的其他类型小说《结局+番外觉醒金手指,我要做人皇林轩黎芳》,由网络作家“分水小胖子”所著,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,本站纯净无弹窗,精彩内容欢迎阅读!小说详情介绍:林轩如获至宝,翻开武学秘籍。秘籍粗糙,字迹甚至都不工整,满满劣质之感。《地功拳》。林轩手指在嘴唇润了下,又翻到下一页,看得津津有味。或许是因为食气神通的关系,林轩不但肉身越发强大,就连记忆力也是大增。无论是看地功拳的呼吸法,亦或者是武学招式,一目十行,过目不忘也就罢了,甚至偶尔脑海之中,灵光一闪,竟会涌现出诸多想法。“地功拳,南派广为流传的拳术之一,倒也算不得多珍贵。”“此拳,若是想要对敌,需要身子贴于地面,手掌仅作辅助支撑着地,较侧重于下肢动作的运用。”“也算是南拳中地趟动作最多、风格独特的拳种,更有女性技击的特征。”“正因如此,此拳极为不文雅,被人诟病,加上拳法较为基础,入不得大雅之堂,也被人称为‘疯狗拳’,耻于练习。”林轩合上...

《结局+番外觉醒金手指,我要做人皇林轩黎芳》精彩片段


林轩如获至宝,翻开武学秘籍。

秘籍粗糙,字迹甚至都不工整,满满劣质之感。

《地功拳》。

林轩手指在嘴唇润了下,又翻到下一页,看得津津有味。

或许是因为食气神通的关系,林轩不但肉身越发强大,就连记忆力也是大增。

无论是看地功拳的呼吸法,亦或者是武学招式,一目十行,过目不忘也就罢了,甚至偶尔脑海之中,灵光一闪,竟会涌现出诸多想法。

“地功拳,南派广为流传的拳术之一,倒也算不得多珍贵。”

“此拳,若是想要对敌,需要身子贴于地面,手掌仅作辅助支撑着地,较侧重于下肢动作的运用。”

“也算是南拳中地趟动作最多、风格独特的拳种,更有女性技击的特征。”

“正因如此,此拳极为不文雅,被人诟病,加上拳法较为基础,入不得大雅之堂,也被人称为‘疯狗拳’,耻于练习。”

林轩合上地功拳的拳术秘籍,心中浮现出关于地功拳上记载的信息,不由暗自感慨。

毕竟,林轩目前所在,是个封建社会,哪怕是最底层的人,都尚且争三分脸面。

地功拳,又名“疯狗拳”,施展起来,状若疯狗,口中低沉发出“呜呜”之声,实在粗鄙不堪。

又有几人,真被逼上梁山,修行这种丢人武学?

同时,疯狗拳虽不入流,但毕竟是一门武学。

对修行者的根骨和悟性,也有一定要求。

癞皮狗倒是舍得下脸面,欲修这疯狗拳,但最终,却是不得入门。

“都被逼到这个份儿上了,林某还有什么选择么?”

“疯狗拳也好,地功拳也罢,一切,都是最好的安排!”

林轩倒是没有什么心理负担。

学一门武学,也就意味着自己能够提升实力,无论是在这个压迫的世界生存,亦或者是在山上求生,都大大增加了胜算。

林轩蹲在地上,双掌点在地面,腹中呼吸起伏,口鼻风声呼啸,渐渐化为呜咽之声,听起来,便好似恶犬低吟。

此乃地功呼吸法,林轩倒是更愿意称呼为疯狗呼吸法。

若是与人对敌,对方突然蹲下身子,学疯狗准备对你出手,一般人只怕吓都要吓死,惶不论和你相斗了。

除此之外,地功拳分为上、中、下三盘配合练习。

下盘以灵动为主,有狗闪一字马、灵犬插竿跳、美人照镜步、神犬独立等桩功,力求手脚并用,互相呼应。

中盘,善于步法上的立跪起伏,攻中蕴守,守中寓攻。

下盘和中盘,皆为上盘服务,讲究突然暴起,施展出三招腿法,一击必杀。

“挂勾腿又名犬跃扑击,勾住对方腿部,限制移动。”

“钻心腿又名狗猛冲顶,状若疯狗,一跃而起,腿击心宫,造成对方血液运行受阻。”

“回隐腿又名狗闪回躲,利用前两招掩护,隐秘出腿,暗藏杀机,或对会阴,或对咽喉,或对太阳穴……”

“力求一击必中,中之必死!”

林轩在地上,双目赤红,吐纳呼吸,灵活移动。

初期还有些生涩,但随着林轩逐渐练习,动作越来越娴熟。

含胸拨背,屈膝勾脚,伸缩交替,穿转巧速。

林轩很快便领悟到了这门武学的意境——

欲倒不带形,倒地下机行,踢打捆绑擒。

……

深夜。

林轩牵着老黄,潜入紫雾山之中。

在紫雾山中,林轩再度练习疯狗拳。

在家中虽能练习,但林轩担心动作太大,惊扰了父亲和月妹。

熟悉拳法要领之后,林轩便再也按捺不住,打算在山中,放手练拳。

“食气!”

林轩运转妖皇神通。

那山瘴之力,不断涌入林轩体内。

“呜呜呜!”

林轩趴在地上,口中低吼。

而后猛然一动。

挂钩,钻心,回隐!

疯狗三连击!

“砰砰砰!”

林轩踢出三招,腿风烈烈,噼里啪啦作响。

三脚猛然点在了一棵水桶粗细的树干上!

“砰!”

“咔嚓!”

那水桶粗细的树干,承受瞬间爆发力,难以支撑,拦腰而断!

林轩看到这一幕,微微错愕。

“食气神通,令我肉身大变,但缺了武学打法,故此,无论是斩杀赵荀父子,亦或者癞皮狗之流,都是以蛮打取胜。”

“但今日修了武学,顿觉周身气血澎湃,体内运转周天,周身气力,终于能百分百发挥出来了!”

“按照书上所言,一门武学,按照熟练度,可分四个境界——初窥门径,渐入佳境,登堂入室,炉火纯青。”

林轩回想起疯狗拳的拳法要义,喃喃说道:

“疯狗拳,修到初窥门径,招式娴熟,运转自如,形若其形。”

“渐入佳境,状如疯狗,神若其神。”

“登堂入室,形意真髓,周身气血搬运于一点爆发,可得二犬之力,力破五百斤,可断碗口粗细树干。”

“而我……”

林轩伸出手,抚摸因为自己三脚踢断的水桶粗细树干,不由瞠目结舌:

“以拳法精深论,我已入了第三境,登堂入室。”

“但我的登堂入室,强过寻常人太多,起码有五犬之力,足足强了一倍!”

“疯狗拳记载,这拳虽粗鄙,但也需水磨功夫,寻常武者,一年可入门第一境,五年可入第三境,十年可达第四境。”

“而我……不过修行了半日光景……便达到了常人需要五年方可踏足的第三境……这……”

月明星稀。

林轩坐在一块大石头上,陷入了沉思。

他回想起方才自己练武的点点滴滴,追寻感觉,想要找出原因。

“汪汪汪!”

一阵犬吠声传来。

老黄上蹿下跳,身影绰绰,长气力,通关节,定身形。

时而前扑,时而侧卧,连环扫腿、四面伡莲、古藤盘树……

一套疯狗拳,落在老黄身上,施展出来,如浑然天成。

真正做到了出其不意,攻其不备,虚虚实实,防不胜防。

三盘相互配合,灵活多变,上下起伏,刚柔相济。

“这是……”

林轩沉迷练武一晚上。

老黄在林轩身侧,闲来无聊,又通了灵智。

故此,老黄觉得这疯狗拳有趣,便也开始练习起来。

但老黄在疯狗拳这门武学上的天赋,绝非人族可比。

略微出手,便是拳法上限。

林轩闭上眼睛。

通过精神链接,他仿若化身了老黄,老黄在练习疯狗拳,他也在练习疯狗拳,并且,老黄的武道领悟,直接作用在林轩身上。

这一刻,他即是狗,狗即是他。

不分彼此!

“原来如此,疯狗拳,以仿疯狗恶犬出击为真意,但论疯狗拳,人的天赋即便再高,又怎么可能比得过真正的狗?”

“而我则是不同,我身为妖皇,与麾下封妖同为一体,这也意味着……”

“我修行形意武学,事半功倍,论之天赋,煌煌天下,只怕无人能比肩我,前提是……”

“我的封妖,足够多!”

林轩眼神灼灼,仰天长啸,神情振奋!

疯狗呼吸法自行运转,气浪滚滚,经久不息,周身气血呼啸如龙。

识海之中。

招妖幡文字流转,鎏金大字再度浮现——

「妖皇林轩,修武道,踏超凡,拜入一品气血境,再得一枚封妖图腾!」


大盛武朝,以武立国。

隆盛三十年,天微凉。

靖安府,临川县,紫雾山外域。

大夜弥天,月明星稀。

山川寂静。

真人庙。

淡淡紫色瘴气,于紫雾山深处,随风而起,掠过庙宇,越过乱石嶙峋,席卷山林,叶落翻飞,狂风呼啸。

黄昏短暂,若白驹过隙,紫色瘴气起,顷刻间,整座紫雾山,便好似化为了无尽鬼蜮。

《大盛民俗记》——

大盛武朝,山川湖泊具存,物产饶富。然每至夜,山生瘴气,水现蜃景。兽遇无妨,若人夜留山间水畔,则身渐弱,终毒毙。

夜黑不上山,上山恐难还,皆因恶山入夜,毒瘴害人。

眼下,紫雾山这夺人性命的紫色山瘴,终究还是来了。

少年和狗,身负重伤,躺在地上。

林轩从昏迷之中醒来,脖子上紫青色勒痕犹在,狰狞恐怖。

旁边一条黄色细犬,毛色黯淡,身形佝偻,尽显苍老。

七窍渗出鲜血,奄奄一息,腹部微微起伏,已在弥留之际。

“咳咳!赵荀老儿,焉敢如此欺我?”

林轩扯下悬挂在脖子上的麻绳,一把扔在地上,眼中怒火,如有实质。

动了肝火,呼吸不畅,不由咳嗽连连。

两世记忆,若狂潮一般涌来,融合为一。

前世宿慧觉醒,蓝星护林员林轩,异世猎户之子林轩,不分彼此。

前世林轩,不喜和人交涉,厌倦城市,看透人心,毕业后,当了一个护林员,每日奔走于大川之中,倒也快活。

一日,林轩在深山幽洞之中,寻到了一面幡旗。

那幡旗,杆长数丈,幡面非锦非帛,材质奇异,似雾似幻,隐有流光溢彩,神异非凡。

林轩忍不住触摸。

而后,天崩地裂,地龙翻身。

灵识蒙尘,再度觉醒,已是二世之身。

“我是临川县黎村人,父亲乃是猎户,因入山,伤了腿,便希望昔日师弟赵荀带我入山,熟悉走山,日后好撑起这个家。”

“却不曾想……我们竟寻到了一株年份有二十年的棒槌,已长出两片参叶。”

“但临近黄昏,大夜将至,这个世界,山川湖泊,一旦到了晚上,山有山瘴,水有蜃气,对人有大害。若是将时间耽搁在挖棒槌上,只怕难以在夜晚之前,走出紫雾山。”

“挖掘棒槌,需细致入微,断了参须,便破了品相,水磨功夫,耗时耗力。只能绑上红绳,做好标记,明日白日再入山取之。”

“可没想到,世界上两种东西,不能直视,一个是太阳,另外一个……”

林轩幽幽叹息,喃喃说道:

“另外一个,是人心。”

所谓的“棒槌”,是民间对野山参的俗语。

这个世界的野山参,功效比前世还要厉害,十年年份,会长出一片参叶,二十年年份,则有两片。

如林轩遇到的那一株,若是去县里早市叫卖,少不得七八两银子。

巨款!

足够一户人家,吃上数年而不空。

当时的林轩,心中自然喜不自胜。

林轩走在前面,赵荀和他儿子走在后面。

谁曾想——

赵荀父子,突然暴起,偷袭林轩,在真人庙外,用麻绳将林轩勒死。

林轩入山,带了一条十年老猎犬。

见小主人有难,暴起反抗。

结果被二人打狗腿,一棍子砸在脑门上,哀嚎一声,惨叫倒地。

为何下黑手?

七八两银子的巨款,若是让林轩活着,还需分润,剩几两银子?

雪花银白,却能黑了人心。

“对了……老黄……”

林轩回过神来,四下看去。

看到了身边吊着半口气的老黄。

“老黄!”

林轩将老黄狗头抱起。

老黄的头颅,耷拉在林轩怀中,似乎听到了召唤,吃力睁开眼睛。

林轩牙关咬紧,眼睛一红。

老黄,尚未睁眼,就在林家,如今有十载春秋。

算是一条老狗。

犬行猎野,奋擒狡兔,勇斗恶狼,巧捕锦鸡。

老狗,老狗,功勋卓著,一身伤病一身荣耀。

憋宝,采药,猎户等,靠山过活者,皆为走山客。

对于走山客来说,猎犬可不是畜牲,而是家人。

“呜呜……”

老黄似乎被这股悲伤的气息所感染,吐出带着血丝的舌头,轻轻舔了舔林轩的手心。

似在安慰。

老黄,太老了。

加上被赵荀父子下了死手。

挺到现在,算是争气了。

林轩强忍着难过,抬起头。

破败的真人庙,肉眼可见,紫色瘴气渐渐浓郁,一步步向着庙中探来。

如同阎王爷的生死簿,唤人前来报道。

“入夜了,咱走不了咯。”

“黄泉路上,也算有个伴,下辈子,还给我当狗吧。”

林轩死而复生,身子骨还未恢复,勉强起身都艰难。

更何况,一旦入夜,这山瘴铺天盖地,笼罩整个紫雾山。

他,怎么逃?

“听闻这个世界,有武道强者,境界高深,开山断河,缘灭生死,神游太虚,近乎仙人。但对于山瘴蜃气,也畏惧三分。”

“哪怕是县里的武者老爷,夜里也不敢在山上多逗留一刻钟……”

“前路是死,后路也是死,可恨,没有手刃赵荀父子那两个畜牲!”

林轩吐出一口浊气,心有不甘。

第二世,刚刚觉醒,便结束了?

此事,着实,荒唐!

瘴气升腾,顷刻间遍布真人庙。

如食腐的秃鹰一般,贪食人之血肉。

“噗!”

林轩喉头一甜,吐出暗紫色的毒血。

浑身更是火辣辣的疼痛,皮肤泛起了紫色,宛若千万柄利刃正在切割。

疼!

钻心的疼!

皮肤渐渐溃烂,露出了骨头。

瘴气,步步蚕食,杀人于无形,让人一点点靠近死亡。

这个过程,自然是极为痛苦。

靠山吃山者,终归于大山。

“娘嘞……去你妈的……瘴气!”

林轩意识渐渐模糊,嘴角流淌鲜血,骂骂咧咧,道出一句国粹。

就在此刻。

异变陡生!

轰!

林轩识海之中,轰然作响。

他“看见”。

一柄长幡,劈开混沌,日月星辰之光,骤然黯淡!

而后无数异象,于林轩识海之中,不断演化。

一尊风华绝代的女妖,人首蛇身,周身大道气运环绕,背后金轮浮现,一日七十变,异象频生,道韵响彻天地间。

蛇身女妖,眼神孤傲绝冷,睥睨三界众生,统御山海。

“女娲!女娲娘娘!”

林轩心头一震。

人首蛇身,一日七十变,岂不是传说之中,人族圣母的女娲娘娘!

但见,女娲娘娘手持招妖幡,立于云端。

刹那间,天地失色,日月无光,风云为之涌动。

端坐九龙辇,周身瑞彩千条,神圣威严不可直视。

招妖幡猎猎作响,似有混沌之气缠绕,透着无尽的神秘与恐怖。

无数大妖从四面八方赶来。

鲲鹏展巨翅,遮天蔽日;

真龙吟九霄,声震苍穹;

凤凰舞烈火,璀璨夺目。

诸般大妖皆神色恭敬,齐齐跪地,高呼:

“叩见妖祖!”

其声如洪钟,响彻天地,山川战栗,江河倒流。

群妖气息磅礴,令这片天地都陷入了一种极度压抑的氛围之中。

女娲娘娘微微颔首,目光深邃如海,

仿佛能洞悉世间一切奥秘。

眼神穿越时空长河,探寻因果,推演万道,好似……

好似在与林轩对视。

林轩意识凝固,惊得一片空白,震惊于女娲大神那蕴含宇宙万物的美眸。

“大道五十,天衍四九,遁去其一。”

“有道子如你,便有一线生机,吾等道友,吾道不孤,以期相见!”

女娲抬手一指,天地风云,顷刻消散。

这一刻,时空仿佛凝固,唯女娲之威,震古烁今。

万妖朝拜之景,恢宏至极,夺人心魄。

轰!

天地景色轰然碎裂。

逐渐凝聚一段鎏金大字——

“幡动妖集,天地惊惶!”

“执招妖幡者,为当世妖皇!”

林轩识海,再无异象。

唯有一杆奇异幡旗,猎猎作响,宝珠璀璨,光芒四射,道韵鸣颤。

此幡,名为——

招妖幡!


“这紫雾山山北,咋这么难走啊?”

胖土匪擦了擦额头的汗水,猛灌一口兽皮袋里的水,恶狠狠骂道,瘪了一眼身边的瘦土匪:

“你小子……不是说对山北熟悉得很么?怎还寻不到下山的路?”

瘦土匪似乎有些怕胖土匪,缩了缩脖子,嘟囔道:

“俺不是说做个标记么?偏你说不用……这山北复杂,我也是小时候跟着爹来过。”

“眼下咱们麻达山(迷路),也不能全赖我啊!”

胖土匪眼睛一瞪,脸上的横肉都开始跳动,抬手劈头盖脸,便砸向瘦土匪,骂骂咧咧道:

“若非俺向当家的推荐你,你还有这等好差事儿?”

“探明了蛇心岛,眼下只要下山看一看山北诸村的情况,日后大当家带着并肩子前来砸窑,你轻轻松松,便捞得一个大功劳!”

“你小子还埋怨俺?”

那胖土匪下手颇为狠辣,几拳下去,砸得瘦土匪抱头鼠窜,哭喊着:

“豹爷,俺错了……别打了……别打了……”

“眼下时辰将晚,山瘴将起,若是为了俺耽误了时辰,死在山中,可不值当!”

瘦土匪明显对胖土匪颇为惧怕,低着头,抱着脑袋,还不敢逃。

只能哀求饶命。

“呜呜呜……”

印象当中的暴打,并未降临。

瘦土匪怯生生抬起头。

“嘶!”

“妈呀!”

瘦土匪浑身一软,瘫软在地上。

只见一只身高超过两米五的怪物,一只爪子,死死掐住胖土匪的脖子,高高举起。

那怪物……

人身犬头。

身上长满了浓密的黄色毛发,青面獠牙,极为恐怖。

而那胖土匪,体重超过两百斤,身高也有一米八,此刻却如同孩童一般,被怪物提在手中,颈部受到压迫,手舞足蹈,呼吸不畅,脸色憋得通红。

纵然胖土匪已有一品武者实力,但所谓力从脚起,此刻悬空,哪里还有半分抵抗之地?

“妖怪!妖怪!”

瘦土匪看到这一幕。

三魂七魄,飞走大半。

靠山者,自古以来,便有无数山精野怪的传说。

他习得武艺,以为这些都是神鬼志异,吓人的故事罢了。

却不曾想,今日得见了真的“妖怪”。

瘦土匪脑中一片空白,胆气更是泄了三分,手脚并用,便打算逃走。

“汪!”

一道雷霆般的吼声传来。

瘦土匪一抬头。

却看到了一只神俊异常,威风凛凛,体态超一头小牛犊子的黄色獒犬,正眯着眼睛死死瞪着他。

喉咙处,还发出渗人的呜咽之声。

瘦土匪不敢动了。

他从黄色獒犬的眼神之中,读出了一句话——

他逃,就死。

很难想象。

这只畜牲,竟然还有如此通灵的眼神。

“咔嚓!”

林轩微微用力,捏断了胖土匪的脖子。

那胖土匪脖子呈不可思议角度弯曲,口中白沫滋生,脸色铁青,双眼一翻,气息全无。

“寻常一品武者,面对我这半妖神獒妖体,当真如同纸糊的一般。”

林轩心中暗道。

这是他第一次,化身成妖体杀人。

感觉……

人类武者,还真是脆弱啊!

林轩将胖土匪尸体一扔,一脚踩在瘦土匪胸膛,踩在脚下。

“大王饶命……大王饶命……”

“小人身患杨梅疮,天花,又有疟疾,霍乱傍身,身无三两肉,全是骨头,滋味着实不好……大王吃小人,只恐上吐下泻……”

瘦土匪面露惊恐之色,急忙开口求饶。

俨然是吓破了胆。

“本座问,你答,倘若有一句隐瞒,且将那厮的血肉,令你全部吃下!”

“尤其是肠子,你得舔干净。”

林轩冷哼一声,咧嘴,露出修长寒冷的犬齿。

吓得瘦土匪一个哆嗦。


三十五两白银和野猪王猛兽之心,作为祭品,被图腾吞噬。

那细犬图案,不断变化,渐化为獒犬之形。

“吼!”

图腾之上,四肢渐渐粗壮,毛发飘逸。

其势雄浑,霸气自生。

神辉熠熠,似有王者之威。

「二阶封妖图腾——獒犬图腾。」

「老黄觉醒獒犬血脉,踏足二阶,觉醒“神獒妖体”。」

「神獒妖体:综合提升肉身强度,五感敏锐。」

「妖皇第一变,晋升为獒犬图腾,获得天赋神通“闻香识途”和“神獒妖体”。」

封妖图腾变化完成。

大量信息,涌入林轩识海之中。

林轩抬起头,看向老黄。

老黄感受到林轩目光,细犬静立。

“吼!”

老黄仰天咆哮。

俄而,光芒乍现,细犬化獒。

原本极短的毛发,肉眼可见速度暴涨。

其色如金,威若狮王。

昔之四肢细长,今则粗壮有力,肌肉虬起。

双目炯炯,霸气四溢。

似有王者之威,震四方之敌,尽显刚猛雄浑。

哪怕是四肢落地,肩高,也有近两米。

若论体长,不算尾巴,更是超两米五。

“九犬一獒,九犬一獒……老黄这般威风,若是再遇到野猪王,只怕三个回合,老黄自己都能咬死野猪王!”

林轩大为振奋,看着老黄血盆大口,唾液滴落,犬齿如锋利之刃,足以洞穿一切。

他知道,哪怕野猪王皮糙肉厚,在化身成为神獒的老黄面前,都是白搭。

“呼呼!”

老黄吐出一口气。

黄色光芒内敛,飘逸悠长的毛发,收入体内,身体又恢复到了细犬模样。

然后继续伫立在巨石上,兢兢业业打量四周,做好警戒工作。

“这神獒妖体,乃是血脉之变,也是肉身改易,算是变化之法。”

林轩心中一动,催动神獒妖体天赋神通。

明月高悬,光芒乍现,林轩泥丸宫之处,陡然激荡出道道妖气,笼罩肉身,顷刻间,他身形骤变。

“嘶嘶嘶!”

林轩身上衣物,生生撕裂。

半人半狗之怪物现,人立而起。

脸为狗头,身躯如人。

浑身黄色毛发如钢针,肌肉强健,似可撼山。

身高八尺有余,威风凛凛。

月光之下,煞气四溢,仿若魔神降世。

“我这模样……化为半人半妖了?”

林轩看了看自己的手掌。

此刻手掌,五指修长,形状依旧是人,但指甲却化为了锋利的利爪,且满是黄色毛发覆盖。

好在周遭有一处溪水,林轩走近,借着月光一照,看清了自己容貌。

青面獠牙,五官狰狞,俨然是成为了怪物。

像极了八六版西游记里面那种妖怪。

“好啊!”

林轩眼露精光,心里大喜。

若是常人,化身成为这种狼人一般的怪物,只怕心中惶恐不安。

但林轩不同。

在这乱世之中,林轩早已做好心理准备,搏杀出一线生机。

能够身化怪物,这岂不是说……

他完全可以做出杀人越货之事,而不让别人怀疑自己?

岂不是大好事一件?

林轩收敛心神,神通消散。

神獒妖体再变。

归于平静。

林轩化为人身。

“倒是糟蹋了这一身衣裳,可惜,日后得留一套备用才是。”

林轩抬起袖子,原本猎户劲装,破破烂烂,到处是撕裂的口子。

这让林轩这个原本就穷苦的穷小子,雪上加霜。

摸索了一会儿。

林轩发现这神獒妖体的诸多妙用。

在人形状态下,林轩的肉身强度,力量,速度,甚至连五感,都获得了极大的提升。

当然,其中提升最大的,便是“闻香识途”。

其次,如力量,也提升了近乎,全力爆发,林轩估计可达九犬之力,估摸在近两千斤力量。

同时,速度大增,并夜视能力提升不少,这让林轩在夜间山中走山,能力大增。

这还是人形状态之下的变化。

若是彻底化为“神獒妖体”,肉身之力,再度暴涨。

气力可达十八犬之力,并且防御力,攻击力更是大增。

虽不曾搏杀过,但以林轩自己估计。

二品武者之下,化身神獒半妖,林轩可抬手镇杀。

“好造化!好造化!”

林轩心潮澎湃,双臂一展,肉身骨骼噼里啪啦作响。

单臂一甩,六百斤野猪王的尸体,落入招妖幡之中。

“借此机缘,炼化这猪宝,助林某武道再进一步!”

林轩纵身一跃,跃到一棵树上。

让老黄护法。

林轩运转疯狗拳呼吸法。

催动食气神通。

那上品猪宝,一缕缕气息逸散,落入林轩体内。

……

天色鱼肚白。

食气神通,吞万物之灵,纳周天先天一炁。

林轩手中的上品猪宝,经过一夜吸收,极速缩小。

仅剩下一些黑色粉末,此乃杂质。

林轩骤然睁开眼睛。

身子若一片枯叶,从树上缓缓飘落,轻盈落地。

忽身形一动,展地功拳之威。

其拳如獒犬扑击,刚猛无俦。

身形闪转腾挪,快若闪电。

刹那间,疯狗拳绝杀,一脚踹出。

这一腿,全然不同林轩之前练腿那般,风声猎猎,势如破竹。

反而是静谧无声,好似所有的力量,都纳入腿中,没有一丝一毫力量上的浪费。

腿出,若闪电过隙,直中一米高之巨石。

只闻轰然一声,巨石开裂,碎石飞溅。

威力之猛,可见一斑。

刚猛迅疾,如獒之悍勇。

“一夜之间,从一品境初段,迈入一品高段,搬运周身九成气血无碍。”

“疯狗拳也踏足炉火纯青之境,炉火纯青,腿法无声,防不胜防,堪称是暗杀偷袭的绝佳武功。”

林轩对自己这一脚的威能,颇为满意。

人形状态,便有这般杀伤力。

若是偷袭,二品武者也要喋血受伤。

可如果林轩化身神獒半妖。

一腿之下,二品武者硬扛,身上若无防御宝物,只怕也要肠穿肚烂。

“下山,是时候进城,讨要一个武者老爷的身份了!”

一人一狗,向着紫雾山山下进军。

到了山脚,林轩看四下无人,神念沟通招妖幡。

那六百斤野猪王的尸首,被林轩扛在肩膀上。

这个武道世界,可非那些玄幻,仙侠世界。

至少,目前林轩未曾听闻过什么宝物可以储物。

扛着回去,虽也会让人惊叹,但也不至于细思极恐,浮想联翩。

少年身躯健硕,身负小山一般的山货。

老黄狗神俊异常,跟在身侧,目光锐利。

这一进村。

黎村之人,彻底炸开了锅!


林月一双美眸,水汪汪的大眼睛,透露出一丝清澈的愚蠢,忙问道:

“爹,什么是逐鹿堂?”

林铮胸口起伏,神色激动,嘴唇都开始哆嗦了,解释道:

“老三,各行各业,各有规矩,三百六十行,皆以武者为尊。”

“世间因果,妙不可言,今日贱命,明日可能成就一番霸业。”

“有砍柴的樵夫,修得高深武艺,创立柴帮;也有渔夫之流,创立漕帮……这些都是武者门派,把控各行各业。”

“而逐鹿堂,便是猎帮,是我们走山客武者创立的门派!”

林铮顿了顿,舒缓心情,而后又道:

“时至今日,逐鹿堂已成为临川县首屈一指的大帮。”

“成为里面的武者,地位崇高,远胜其他小门小派,随便来一个……”

“这么说吧,杀了李乡绅,也不用抵命!”

林铮介绍完。

林月已经惊讶得合不拢嘴。

她年纪轻,又是女孩儿家,大门不出,二门不迈。

哪里知晓黎村之外,还有这么厉害的势力?

按照自家父亲所言,逐鹿堂的威风,就连官府都要退让三分。

自家二哥……

竟然和高高在上的武者老爷,攀上了关系?

这!

林月感觉自己好像在做梦。

“癞皮狗欺负咱们民户,颇有本事。”

“但我抬出逐鹿堂武者的名头,那癞皮狗,便没有这等本事了吧?”

林轩收起逐鹿亲眷令,笑着对林铮说道。

“好……好……幺儿有出息了。”

林铮满脸欣慰,点头道:

“你切莫冲动,好好和癞皮狗说说,阎王好见,小鬼难缠。”

“这钱……咱们肯定会还的,只求他莫要再涨利息了……”

林轩穿戴整齐,牵着老黄,笑道:

“安心吧,爹,十五两,也不是还不起。”

“黎家的彩礼要回来,加上我这趟入城的钱,不怕癞皮狗的账。”

说罢,林轩踏步而出。

“对了,桌子上有壮骨药,爹你记得吃……”

“月妹,还有城里买的甜点,你多吃些,吃胖了,下次就打得过癞皮狗了!”

林轩方才回到家中,又火急火燎出门。

林铮和林月,这才看到了林轩放在桌上之物。

“这家伙,有点钱就嘚瑟……”

林月一边骂,一边拿出一块蜜饯,放入口中。

真甜。

方才还哭得梨花带雨的林月,又笑得舒心。

“黎家彩礼十两,癞皮狗要十五两……幺儿这趟入城,缴了税,起码还有五两多啊……”

林铮则是回忆起林轩临走时的话,眯起了眼睛。

“这么多?”

“爹你不是说,县里苛捐赋税厉害,进四出六么?这都能剩下五两,岂不是说……若是未纳税,那二哥他……”

林月掰开手指开始算了起来。

但奈何。

林月的脑子不太行,算了半天,也算不明白。

“兴许是那逐鹿堂的武者老爷帮幺儿了。”

“不管怎么说……咱们家幺儿,出息咯……”

林铮美滋滋抽了一口旱烟,望向院子里的角落,看着一根杂草。

那草,不知什么时候,种子落在了院里。

林铮一个不注意。

都破开厚厚的黄泥土,长得这么高了。

……

紫雾山。

背阴坡。

“日后再有这种事情,第一时间通知我。”

“给我咬,狠狠地咬,咬死最好……”

“若是有人擒你,你实在敌不过,就跑进山里,等我回来!”

林轩对着老黄,苦口婆心告诫。

老黄通灵。

加上成为封妖图腾之后。

灵智更甚。

不过,心智终究不如人。

需要后天教导。

例如,在山中寻宝,老黄不认得宝物,需林轩将气味,让老黄记住,它才会有意识。

此番癞皮狗,仗着林家男人不在,对林月不利。

老黄虽然出手咬伤了癞皮狗。

但却没有通过精神链接告知林轩。

林轩倒也不恼。

毕竟老黄灵智初开,宛若稚子。

他悉心教导,循循善诱。

老黄则如同学子一般,不断点头,示意主人,他学得很快。

二人上山,如履平地。

不多时,便到了紫雾山背阴坡。

背阴坡,因白日受阳光照射少,故而得名。

背阴坡上,生长着一些喜阴的药物,从而吸引了不少野兽,猛兽之流。

“老黄,潜伏!”

一人一狗压低身形,顺着灌木而动。

林轩动了动鼻子。

闻香识途,他闻到了癞皮狗的味道。

老黄曾经咬过癞皮狗,自然记住了味道。

精神连接下,妖皇林轩,也得了其味。

此刻的癞皮狗,大腿鲜血淋漓,用麻布包裹着。

指挥着两个手下,正在到处寻找离母根。

“给我找!快!”

“今儿不找到离母根,你们没好果子吃!”

癞皮狗骂骂咧咧,手持柴刀,满脸急切。

癞皮狗,人如其名,其身精壮矮小,兴许是坏事做多了,脸上长满了烂疮,就连头发也是稀稀疏疏,瘌痢丛生。

“也不怪月妹不愿嫁给他,这玩意儿,看了都觉得恶心。”

林轩心中给出了一个中肯的评价。

从老黄的记忆之中,林轩也“看到”了事情经过。

那癞皮狗,看林月的眼神,贪婪露骨。

他若是知晓分寸,以林轩现在的能耐,倒也不至于不还钱。

但癞皮狗是打定林月的主意了。

这件事,用钱,肯定难以解决了。

好在,林轩也不打算还钱。

平账的方法有很多。

比如,债权人消失,就很不错。

林轩开始分析你我双方。

己方,一人一狗。

对方,三人,皆为普通人。

林轩和老黄,各自有过造化,不知是否能敌得过武者,但对付普通人,足以碾压。

加上山中得天独厚。

优势在我!

……

搭箭!

出!

“咻!”

一柄利箭,发出尖锐撕破空气之声。

尾部羽毛震动。

“噗!”

癞皮狗一个手下,正在低头寻找离母根。

一箭正中心脏!

“啊!”

一声惨叫,此人应声倒地。

“有箭!有人暗箭伤人!”

癞皮狗和另外一个手下,惊呼一声,反应过来。

“咻!”

就在此时,第二箭再至。

第二个手下,有了反应,急忙想要避开。

“噗嗤!”

“啊!”

箭矢狠狠没入到第二人大腿,强大的力量,直接洞穿粗壮的大腿。

箭羽还在微微颤抖。

转眼间,癞皮狗的左膀右臂,一死一伤。

“找到你了!”

癞皮狗手握柴刀,看到了远处灌木丛摇曳。

他纵横乡里这么久,也有架势在身,搏杀经验丰富。

哪怕是山里经验丰富的走山客,也没几人是他对手。

他深知,在山中,想在弓手手中逃命,概率极低。

若想活命,唯有寻出弓手所在,拉近距离,扼杀危险!

“娘嘞!让你偷袭你赖爷爷!”

癞皮狗发足狂奔,腿伤渗出鲜血,咬牙不管,手中柴刀蓄势待发,打算以命搏命。

就在这个时候!

“汪汪!”

老黄从侧翼杀出,一跃而起。

“林家的大狗?!”

癞皮狗一个不察,下意识抬起手臂。

“噗嗤!”

“咔嚓!”

老黄咬住手臂,犬齿入皮肉,甚至传来了骨头摩擦之声。

“啊!”

“松口!你这死狗!”

癞皮狗痛到发狂,双目赤红一片。

灌木丛一动。

林轩高高跃起,手中的猎刀,闪烁一丝寒芒。

“癞皮狗!”

林轩一声爆喝。

癞皮狗下意识回头。

好刀!

此刀,柄以坚木为材,糙而不失握感。

刃长盈尺,寒光凛冽,锋锐可断筋骨。

不对劲。

这刀,怎……越来越大了?

“嘶啦!”

林轩落地。

血溅五步。

癞皮狗人头落地。

正好落在了一株离母根前。

终于,找到离母根了。

倒是也不用害怕得了恐水病。

癞皮狗的头上,露出了一丝诡异的笑容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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