男女主角分别是丁箐小石头的现代都市小说《三国暗影之风起江东全文+番茄》,由网络作家“煮汣”所著,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,本站纯净无弹窗,精彩内容欢迎阅读!小说详情介绍:每年的冬天,丁箐都会从乡下的老家带着一串子铜钱,来到了蜀郡成都购买过冬的蒸饼。为了防止路上被强盗盯上,丁箐通常会选择天不亮就出发,这一路大概需要两个多时辰,就能从乡下走到成都。作为蜀国的京畿重地,蜀郡的集市上一向熙来攘往,人潮浮沉。沿街店铺琳琅满目,玩杂耍的,表演胸口碎大石的,卖瓜果蔬菜粮食蜀锦布匹的,还有包治百病的灵丹妙药,和荼毒一切生灵的耗子药。如走马观花,看的人眼花缭乱。可惜了,这些都不能勾起丁箐的兴趣,他向来都是直奔目的地——蒸饼铺子,买了就走。现在毕竟是冬天,昼短夜长,在集市上耽搁久了,回去的路上万一天黑了,就可能会遭遇强盗。然而,丁箐觉得只要再过几年,这种情况就可能不会发生了,他今年毕竟只有十来岁,而且是一个人。他从来没...
《三国暗影之风起江东全文+番茄》精彩片段
每年的冬天,丁箐都会从乡下的老家带着一串子铜钱,来到了蜀郡成都购买过冬的蒸饼。
为了防止路上被强盗盯上,丁箐通常会选择天不亮就出发,这一路大概需要两个多时辰,就能从乡下走到成都。
作为蜀国的京畿重地,蜀郡的集市上一向熙来攘往,人潮浮沉。沿街店铺琳琅满目,玩杂耍的,表演胸口碎大石的,卖瓜果蔬菜粮食蜀锦布匹的,还有包治百病的灵丹妙药,和荼毒一切生灵的耗子药。
如走马观花,看的人眼花缭乱。
可惜了,这些都不能勾起丁箐的兴趣,他向来都是直奔目的地——蒸饼铺子,买了就走。现在毕竟是冬天,昼短夜长,在集市上耽搁久了,回去的路上万一天黑了,就可能会遭遇强盗。
然而,丁箐觉得只要再过几年,这种情况就可能不会发生了,他今年毕竟只有十来岁,而且是一个人。
他从来没见过自己的母亲,父亲三年前去从军,到现在也没有回来,也不知道是生是死······
不过,父亲在临走前倒是给他留下了一亩薄田,和从三四岁就开始顶着烈日去拔苗插秧,以及用镰刀收割水稻的庄稼人手艺,此外,还给他留下了一罐子铜钱。
这三年来,丁箐自己一个人种地,一个人吃饭,可每到收获季节,地里的粮食总会在某个深沉的夜里,被盗贼偷的寥寥无几。
待到今年秋收,他为了防止盗贼入侵,干脆搬到地里去睡觉,这样即使有个风吹草动,他也能及时发现,吓退盗贼。
结果——他被盗贼绑了,扔在了地头上,地里的粮食照样丢的七七八八。
盗贼们都欺负他丁箐是个没有父亲的小孩子,所以才格外照顾他们家的田地,附近的田地里被盗抢的可没那么多。
丁箐餐风宿露,被捆绑了一夜,直到第二天,附近的乡亲们去地里干活,才发现了他。
好在,他始终谨慎保管着父亲留给他的那罐铜钱,只是这三年下来,那罐子里的铜钱,已经被他花去了一大半。
丁箐每年都去光顾的这家蒸饼铺子,位于集市的东头,尖顶木屋,占地数十尺,正门口左右两边都留了窗口,窗棂和墙体上的红漆剥落的不成体统,裸露的木色隐隐发黑,活像是一座鬼屋。
虽然外表其貌不扬,可每当天气过分寒冷的时候,这家蒸饼铺子就会有浓密的白烟从门口和窗口冒出来,也不失为集市上一道独特的风景。
丁箐走进了店铺里,从衣兜里掏出铜钱串子,摆放在柜台上,对那店家说:“给我来四十个蒸饼。”
店家是个五十多岁的长者,留着两撇小胡子,他随手拿过铜钱串子,数了数,不禁摇了摇头,“孩子,你这些‘直百五铢’现在只能买十个蒸饼哦。”
“什么?”丁箐愣住了,“店家,你看清楚了,我这是二十枚铜钱,我每年都来你这里买蒸饼,你这里三两重的蒸饼从来都是一枚铜钱买两个,可怎么到了今年,就成了两枚铜钱才能买一个蒸饼?”
店家叹息了一声,“孩子,实话告诉你吧,现在朝廷有规定,这铜钱太贵,徒有虚名,所以现在只能以物易物,你可以拿着粮食来我这里换蒸饼,但你若是用铜钱买,就只能是这个价啊!因为现在的铜钱,它不能在市场上当做货币流通了,懂不懂?不懂就回家问问你爹娘······”
不明所以的丁箐,以为店家是在诓骗他,便默不作声地离开了。
然而一连去了几家蒸饼铺子,皆是如此,态度一家比一家差,甚至有的店家,根本不收铜钱。
丁箐心灰意冷,可总归是要活下去的,他寻思着,等再过几年,自己长大了,就不会被人欺负,任人宰割了。
他又回到了第一家蒸饼铺子,用二十枚直百五铢买了十个蒸饼。临走时,那店家还算仁义,又多给了他两个。
蜀汉建兴元年的冬天,丁箐父亲留给他的那些铜钱,全部用来买蒸饼了。
来年初春,地里正是青黄不接的时候,丁箐已经身无分文,家徒四壁。
不止是他过不下去,隔壁的小石头家也快揭不开锅了。
小石头和丁箐差不多大,据说他的父亲前几年死在了战场上,此后家中只有母亲一个人在家种地,母亲身体本来就不太好,年前得了一场怪病,一直吐血,给吐死了。
兄弟俩一合计,为了活下去,决定去蜀郡讨饭。
惨白的太阳在阴霾的云层中若隐若现,呼啸而过的北风,丝毫都看不出有春天到来的迹象。
丁箐与小石头两个人蓬头垢面的走在大街上,东瞅西望,饥肠辘辘,路过一家馄饨铺子,店家在门口支起大锅煮馄饨,炊烟袅袅,热气氤氲,附近的空气中,都飘荡着馄饨的香气。
那店家虎背熊腰,一脸凶相,但他做出来的馄饨,却实在香的诱人。
“那是什么?”小石头问丁箐。
“不知道,”丁箐说,“看上去像月牙。”
“一定很好吃吧!”
小石头擦了擦嘴角的口水,跑过去跪在了店家的脚下,“求求您行行好,给点儿......”
“滚滚滚......”那店家厌恶地看向小石头,“别在这妨碍我做生意!”
小石头不甘心,“大老爷,我求您了,就给点儿吃的吧!我和我哥已经两天两夜没吃饭了......”
那店家直接从锅里舀出一瓢滚烫的汤水,泼在了小石头前方的地上,“给我滚!”
有一滴热水飞溅到小石头的眼睛里,小石头疼得哇哇叫,丁箐急忙拉开了小石头。
小石头一直用手捂住眼睛,痛的呲牙咧嘴,丁箐忍无可忍,把小石头护在身后,怒视着店家,握紧了拳头。
店家愣了一下,但他不是被吓大的,何况对方只是小孩子。
丁箐质问道:“你不给就算了,为什么还要用开水烫伤他的眼睛?”
“好哇,你们两个小乞丐一唱一和讹我是吧!老子生意本来就不好,你们还给我捣乱!我看你们滚不滚!”
那店家又从锅里舀出一瓢热汤,正准备丧心病狂的往丁箐和小石头身上泼,丁箐一看大事不妙,拉着小石头掉头就跑。
唬的过就唬,唬不过就跑,这是丁箐以前和粮食盗贼周旋时,通过吃亏学到的本事。
从蜀汉建兴元年开始,诸葛丞相便废除了蜀地的直百五铢的货币流通,让蜀地暂时回到了以物易物的古老时代。
没有了携带便利的铜货币,导致百姓们出门购换货物,都是用一些蚕丝,木材,布匹,来换取井盐,粮食之类的必需品,乍看上去逛集市的人挺多,但买东西的人实则少之又少。
饭馆的生意就更不好做了,很少有人肯带上玉米面和稻米去饭馆换吃的,饭馆也只能指望外地来蜀的客商们来店里消费。
蜀军战士们在前线打仗,兵马未动,粮草先行,朝廷随时可能会征收百姓手中的余粮。
这年头,粮食就是命根子,饭铺店家和老百姓们都是泥菩萨过河,自身难保,再遇到像馄饨铺子那店家这样的抠门恶汉,就更别提让他施舍乞丐了。
小石头这次要饭是要到虎口去了。
丁箐苦笑,“我之前说过,我这条命都是蒋叔给的,无论蒋叔让我做什么,我都答应的。”
蒋琬叹道:“我要把你委派到东吴去做间谍,监视我们这个同盟国的一举一动,你去吗?”
丁箐皱了皱眉,“如果是危险的任务,那为什么不是曹魏?据我所知,我们和东吴表面交好,可是,曹魏才是真正的龙潭虎穴。”
蒋琬诧异道:“你想去曹魏?”
丁箐点了点头,“要去就去最危险的地方,我想凭借我这条烂命,给我们蜀汉一统天下谋取最大的成果。”
“你想去最危险的地方执行任务,蒋叔实在很欣慰,可是,你怎么能是烂命呢?”蒋琬用奇怪的眼神看着他,“你可是我们韩将军的儿子,将门之后。”
丁箐萧索地笑了,“孟子曰,不待父母之命,媒妁之言,钻穴隙相窥,逾墙相从,则父母国人皆贱之,我有多希望,蒋叔没有跟我说这件事,那么,我的父亲就只有一个人,那就是丁金来,虽然他抛弃了我,但我不恨他。”
蒋琬的一颗心跌入了谷底,看来,他到底是不应该把这件事过早的告诉丁箐。
“我看你这几年读书是读傻了,太迂腐了,你母亲若是当年不被他们丁家人所胁迫,你父亲韩将军后来也不至于被世人口诛笔伐,算了,你还小,等长大了你就明白了。”
蒋琬随即转移了话题,“况且,孙吴那边的情况比起曹魏来,可能会更加凶险,我想,夫子这几年也让你熟读过蜀汉编年史吧?”
丁箐点了点头。
“那你应该知道,我们蜀汉和孙吴是世仇。”
“我知道。”
“你接着说。”
“蜀汉章武元年,曹魏进攻关羽管辖下的荆州,同时,自东吴的孙权,吕蒙,陆逊君臣三人也于暗中开始图谋荆州。于是,都督吕蒙装病,新任都督陆逊向关羽示弱,而关羽在与曹魏正面迎战的情况下,也放松了对东吴的警惕,就此被东吴从后方偷袭。由此,致使关将军最终大意失荆州,一代英雄豪杰,就这样惨死在吕蒙的刀下,令无数蜀汉将士痛心疾首,恨意难平。
“按照当时的处境,蜀汉为了完成统一大业,则必须放下这段仇恨,重新与孙吴联盟,一起抵抗曹魏。先帝却顾念兄弟情深,不顾诸葛丞相劝阻,举全国之兵力,也要与孙吴一决生死,为二弟复仇。结果却因为报仇心切,惨被陆逊算计,导致火烧连营八百里,心力交瘁的先帝在白帝城郁郁而终。我想,我的父亲丁金来,也多半在那场惨绝人寰的战争中被大火活活烧死,尸骨无存······”
蒋琬的目光飘向远山,一时间变得沧桑了几许,“可是,东吴却并没有打算就这样放过先帝戎马一生打下的基业。从蜀汉章武二年开始,孙权与陆逊便通过大量伪造直百五铢钱,秘密派遣东吴将士化妆成商人,从蜀汉购买物资,试图从物资掠夺上彻底打垮蜀汉。此时的蜀汉屋漏偏逢连夜雨,军队,民生,接连遭到了重创,已经无力再与东吴与曹魏抵抗。诸葛丞相为了百年大计,不得不委曲求全,与孙吴重归于好。
“而东吴之所以再次选择吴蜀联盟,是因为当时曹魏本想趁着吴蜀大战,两败俱伤时坐收渔人之利。然而,这份不共戴天的血海深仇,早已化作一颗仇恨的种子,植入了蜀汉君臣的心中。如今虽然三分天下,然而天下十三州,曹魏独占九州,人口将近六百万。孙吴有三州,人口近二百五十万。而蜀汉就只有益州一地,人口尚不足百万。可就是这样一个最为孱弱的蜀汉,却敢于挑起天下一统的重担!”
蒋琬越说越激动,“反观曹魏呢,如今礼崩乐坏,曹丕实施九品中正制,士族豪门声色犬马,寒门子弟却再无翻身可能。而孙吴的孙权,自从称帝后,现在也只想着偏安一隅。殊不知,这天下十三州,本是一个泱泱大国,皆为我大汉子民,任何人都不能将它分割!任何人想割据一方,将来都会被历史钉上耻辱柱,于千百年后被后人所唾骂!先帝创业未半,而中道崩殂,诸葛丞相挑起重担,用《出师表》枕戈泣血,向朝廷表明一统天下,光复汉室之决心。然而,孙吴小人得志,谁都不敢保证,将来某一天,他们还会不会趁着诸葛丞相出兵伐魏,前来偷袭蜀汉后方!”
“孩子,你现在明白了吧,我让你去东吴,也是把你送进了虎口,东吴人尔虞我诈,脑袋后面都长着眼睛,既狡诈又阴狠,”蒋琬接着道,“你的身份一旦被拆穿,那么,孙吴绝不可能让你活着走出江东的!”
是夜,有雾。
蒋琬与“高箐”来到涪陵郡的江边上,那里停靠着一条船,船上坐着一位船夫。
“孩子,你到了江东以后,去建邺,找一个叫高平的商人,他也是我们蜀汉的间谍,此后,你要改姓‘高’,并且在外人眼中,你就是他高平的儿子。”
“明白。”
“至于接下来做什么,高平会告诉你的。”蒋琬顿了顿,又说,“不过大部分日子,你们‘父子’二人,都是像普通老百姓一样的活着。”
“嗯,知道了。”
“去吧,从这里上船,这一路途径巴东,建平,襄阳,再过江夏,庐江,合肥,扬州,也就离建邺不远了!”
“嗯,走了蒋叔。”
“不要总是在船上睡觉,这沿江两岸的大好河山,真的是景色宜人,我都很想去到处看一看的!”
“哈哈,要不,蒋叔也上来?”
“臭小子......快走吧!”蒋琬嘴上这样说着,眼眶却早已湿润。
这是一条布满荆棘坎坷的凶险旅程,他希望以后若真的天下太平了,还能江湖再见。
船夫解开了缆绳,随着小船驶进了惨白而神秘的夜雾中,高箐伫立在船头的瘦削身影逐渐被吞没。
夜空中竟在这时候淅淅沥沥地下起了朦朦胧胧的细雨,驱散了深沉的夜雾。
“公子,现在离岸未久,我们是不是往回走,等天晴以后再出发?”船夫问。
“不用,”高箐用手指向远方被群山环绕的天际,“你看,那里还有几颗星星,这雨下不起来。”
“那公子还是回船舱避雨吧,现在已是晚秋,着凉了就麻烦了。”
“再等会儿吧......”
高箐依然伫立在船头,静静地望着长江两岸的高山峭壁,浮翠流丹。
蒋叔说得没错,这天下的大好河山,真的是风景宜人,美的令人心碎......
自从收到蒋琬的信件后,高平整整一夜没有睡觉。
他点着昏红的蜡烛,在铜镜前枯坐了一夜。
铜镜中的那个男人,瘦骨嶙峋,两鬓已经有了白发,两只眼睛深深地凹了下去,眼角的皱纹清晰可见,看上去像是五六十岁的老者。
可他今年还不到四十岁。
他又想起了那个可怜的女人。
世事无常。
那年凯旋归来,他本以为自己可以带着她走,结果高层却为了所谓的公道,从军队中抓了几个违反军纪的典型人物,其中就包括他。
之后又将他的女人夺了去,还将他以军法处置。
他心里十分清楚自己死的冤,死的不值,但他也清楚,这是先帝与诸葛丞相要在益州树立民心和威望,所以,他必须死。
但是他不后悔。
只要他还活着,他就不可能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女人受到任何欺辱。
岂料,军队偷梁换柱,又将他送到了东吴,蒋琬还曾亲口对他承诺,以后找个机会,就把他的女人带过来。
之所以现在不能,是因为那个女人已经身怀六甲了。
他告诉蒋琬,即便孩子不是自己的,以后他也会连女人孩子一起养。
又有谁能料到,那个可怜的女人,生下孩子不久便死掉了。
蒋琬后来也曾问过他,那个孩子还给他带过来吗?
他告诉蒋琬不用了。
那个女人死了,他的心也死了。
倘若再看到与那个女人有关的一切,只会让他徒增伤悲。
可他万万没有想到,都十几年过去了,蒋琬居然告诉他,那个孩子是他的骨肉。
可是他却还没有准备好如何做一个父亲。
都是他的错,当初只是一念之差,就让自己的骨肉孤身在外,颠沛流离。
每当想到这里,他就会感到一阵莫名的揪心之痛。
这些年来,他就像是一只幽灵,一只孤魂,附在一具人类的躯壳上,每天还得扮演不同的角色。
他经营着一家粮食铺子,每天除了接待一些正常的客人,就是接待一些不正常的客人。
这些不正常的客人来自各行各业,有军队的将领,朝廷的官员,也有往返于蜀汉与孙吴之间的粮食贩子和布匹贩子。
他是连接孙吴与蜀汉之间的中枢人物,蜀汉安插在东吴的所有密探得来的情报,都要通过他来传达回蜀汉。
这是一份极度危险的职业,若是让孙吴获悉了他的真实身份,只怕会把他丢进油锅烹煮,或者把他的头颅挂在城门口的旗杆上示众。
他本不想让他的儿子来这里,但他同样没有拒绝蒋琬的这个安排。
龙生龙,凤生凤,老鼠的儿子会打洞,或许这就是命。自己的儿子不呆在自己的身边,他又能去哪里?
他已经亏欠儿子太多了,他不想继续亏欠下去。
不过,若有朝一日真的遇到了危险,他一定会死在儿子的前面。
和高箐初次见面,是在一个星月漫天的晚上。
其实高箐早在下午的时候,就已经来到了建邺。
不过下午人多眼杂,若是高箐贸贸然走进粮食铺子,而高箐又不认识高平,很容易节外生枝。
所以,双方早就约好了在晚上碰面。
高平最近几天,每天晚上都会去城外江边走动,看看那条船来了没有。
可当他真的看到那条船时,看到了坐在上面的那个孩子,他竟然站在原地,脚步挪动不开了。
该死......
他杀人如麻,嗜酒如命,他泰山压顶,都会临危不乱,就算是被人砍头,他若皱一下眉毛,眨一下眼睛,就算他输!
可今天这是怎么了......
高平的心里在泣血,但他却故意板起了一张脸,僵硬地背负着双手,闲庭信步般走到了江边。
那船夫认识高平,看到高平后,急忙对高箐说:“公子,下船吧,那个人就是接你的人,快去找他吧,老朽要回去了。”
言毕,船夫用手一指不远处的高平。
高箐只看到月夜下的那个男人瘦骨嶙峋,却挺着笔直的腰杆,像是一尊花岗石。
“好,老伯慢走。”高箐下了船,向着高平走过去。
“跟我来吧!”高平淡淡道。
更阑人静,万家灯火。
高平带着高箐回到了粮食铺子。
夜里,昏红烛火下的木桌上,放着几盘小菜,一只烧鸡,两张蒸饼,和两双筷子,两只碗,一坛酒。
“喝酒吗?”高平问高箐。
“不会。”
“你可以试试。”
“不了。”
“那你就吃饭吧。”
“好。”高箐拿起了筷子和蒸饼。
高平把一条鸡腿撕扯下来,递给高箐,“多吃鸡肉。”
“谢谢......”高箐着实有些受宠若惊。
高平一边喝酒一边告诉高箐,“以前我在吴郡一代经商,我是今年才搬到建邺的,所以附近有人若是问你以前住在哪里,怎么没有和父亲一起来,你就说祖上是山越人,这些年一直随父颠沛流离,在外经商,只因吴郡那边还有一些粮食生意没有处理干净,所以迟了一点儿才来到建邺。”
“哦。”
“从今天晚上开始,你就要掌握铺子里的稻米,面粉,小麦,豆子这些粮食价钱,倘若明天有人来铺子买粮食,你不能一问三不知。”
“哦。”
高平闭上了嘴。
“没有了?”高箐问。
高平叹道:“暂时就这么多,从现在开始,你只是个生意人,其它事情,与你无关。”
“一切听从安排。”
“你......”高平沉默了一会儿,“好像还没有开口叫我‘父亲’?这个你也得熟悉,不能在他人面前,叫的比较生硬。”
“好的......父亲。”
“嗯。”高平忍不住咧嘴,笑了笑。
高箐看着他,感觉这个人好像有意在占他便宜。
父子二人陷入到了一个默默吃饭,一个默默喝酒的尴尬气氛中。
“对了,”高平又说,“你可知咱们现在为什么要来建邺定居?”
高箐无奈地耸耸肩,“我初来乍到,还不知道。”
“恩公,你需要我做什么?”
“我现在还不能告诉你,我只能告诉你,我会把你培养成才,”那男人接着道,“而且你以后做的事,从某种角度来说,是一份很危险的职业。”
“我可以选择说‘不’吗?”
“可以,”男人笑了,紧接着话锋一转,“但是,你要考虑清楚,一个人是选择苟延残喘的活着,还是通过学有所成,利用自己的才能去拯救这个四分五裂,道德沦丧的乱世,让更多的人去避免发生在你身上的悲剧!”
“拯救......”丁箐皱紧了眉头。
“我跟你打个比方,”男人想了想,“就像是你,不愿意看到你同伴被那店家欺负,你的同伴逃跑了,你反而心甘情愿被人打,你面临死亡的威胁,也不曾出卖你的同伴。这就是拯救。”
“我没想过拯救天下,只是......”丁箐沉吟道,“小石头比我小两岁,我是哥哥,他是弟弟,我没有父母,没有兄弟,我长这么大,只有小石头跟我玩,我们俩一起出来讨生活,我这个哥哥,自然得保护他......”
“你能懂得感恩,就说明孺子可教,”男人叹道,“倘若你大难临头,只想着自己脱身,那我不会教你什么,也不会去救你,我的事情太多了,我做不到尽善尽美。”
言毕,男人的眼神飘到窗外很远的地方,他的耐心也是有限的。
“恩公,你是做什么的?”丁箐好奇地问。
男人冷冷一笑,“你只有答应我,以后为我做事,我才能告诉你。”
“好吧......我答应恩公。”
男人会心地笑了,“那好,我姓蒋,我在朝廷做事,你以后可以叫我蒋叔。”
“蒋叔,可不可以拜托你一件事情。”
“你说。”
“可不可以把小石头找来,让他和我一起,给蒋叔做事,他母亲去年过世了,父亲在外面打仗,到现在也不知道是死是活,他一个人,活不了。”
蒋叔不假思索道:“不行。”
丁箐怔住了,“为什么不行?”
“那个小石头不行,他弃你而去,不够仗义,我不能用这种人给我做事。”
“可他毕竟还小,他的一只眼睛差点儿被那店家弄瞎了,他害怕那恶汉,也是人之常情。”
“我需要的如果是人之常情,随随便便从大街上拉个人就能用,也轮不到你。”
“我没蒋叔想的那么好,我只是小石头他哥。”
蒋叔叹道,“好吧,我虽然不会用他,不过你放心,看在你的面子上,我会格外关照他,把他养大成人。”
丁箐再次跪倒在蒋叔的脚下,“多谢蒋叔了。”
蒋叔点了点头,叹道:“你起来吧,如果你知道我接下来对你的栽培,可能对于你来说,比起你在乡下种地还可怕,到时候你还能对我说一声谢谢,我就知足了。”
丁箐若有所思地站了起来,苦笑,“只要有一身本事,不再被那些偷粮食的强盗,还有那些无良店家欺负,就算是苦一些,又有什么呢?”
“读书十年寒窗,练武三九三伏,”蒋叔叹道,“这世上能练就一身本领的人,哪有随随便便就能成功的......”
蒋叔把丁箐安排在了成都郊外的一户独门独院里,找来了一位夫子和一位武者,教丁箐读书写字,十八般武艺。
这户庭院占地百尺,二进三出,分为前后两个院落,前院里有一个在炎炎夏日开满荷花的池塘,里面有鱼,有青蛙,其余的大部分空地上都栽种着一些瓜果蔬菜。
后院是丁箐用来习武的场地,地上铺满了均匀细碎的砂砾,这里寸草不生,也没有一棵树,四面的围墙出奇的高,站在院子里,只能看到远山的山尖。
按照蒋叔的规定,丁箐除了外出去大山里的空地上练习骑射以外,其余的时间除非有所安排,才可以外出办事。
否则,丁箐就必须待在这所宅院里,那都不能去,要么睡觉,要么被夫子培养,要么被武者培养。
夫子和武者平时都对他这个小孩子比较尊敬,称呼他为“少主人”,可每当培养他时,那是眼里容不得半点沙子。
上课打瞌睡,要罚戒尺,马步没有蹲好,要头顶蜡烛,直至熄灭。背诵兵法时出现了错字,要罚戒尺,骑马时,从马背上摔了下来,武者随手丢给他一个装着药材和纱布的包裹,告诉他,孤狼要学会独舔伤口,自我疗伤!
这哪里是什么“培养”?简直就是人间炼狱。
夫子每天都给他讲很多史书典籍,以及蜀汉编年史,要求他强行记住某些详情概要,武者则每日教给他一项新技能,要求他做到融会贯通,他感觉自己就像是一块白布,被夫子和武者在上面强行勾勒涂鸦。
至于最后能创作出什么样的杰作,鬼知道······
蒋叔很少来这里看他,但每次来,夫子和武者都会让他给蒋叔展示自己所学到的“才艺”,可能夫子和武者也并非只是单纯的想要把他培养成才吧,这里面至少还有功利的成分。
丁箐偶尔会这样想。
比起白天在夫子和武者那里遭受虐待,更加让丁箐难以忍受的是,每到夜晚降临,那种荒野古宅独处时的寂寞,那是一种深入骨髓的孤独。
尽管以前在乡下也是一个人,但最起码他每天都能看到很多人,晚上寂寞的时候,还能去隔壁找小石头一起睡。
他时常在梦里,梦到家乡的大山,家里的茅草屋,篱笆墙,还有院落里的枯井,枯井里的地窖。
在他很小的时候,他以为那就是全世界,父亲是这个世界的主宰,也是他心目中的神。
他从未见过自己的母亲,是父亲一个人一把屎一把尿把他拉扯大,父亲会种地,会在集市上和商贩子们讨价还价,在他看来,这都是让他难以企及的本事。
对父亲是神的这种信仰的崩塌,发生在他和父亲分别时的那个下午。以至于那个下午所发生的一切,包括几个老农之间的谈话,他都能记得清清楚楚。
校事府的大门前左右各自摆放着一尊白色的巨型石狮,看上去威风八面,栩栩如生,忍不住让人想上去去摸摸看是不是活物。
高箐走上了台阶,被守候在大门两侧的士兵用手中的长枪拦在了那里。
“站住!”左边的士兵喝道,“来者何人?”
丁箐对着左右士兵躬身拱手,“我叫高箐,是来应召护卫的。”
右边的士兵趾高气昂地说道:“让你进这扇门可以,但是你要清楚一件事情!”
高箐恭敬地问道:“还请告知一二。”
“你要知道,倘若你身份不明,来历不明,又或者是来自他国的奸细,是抱着某种不良目的来这里应召,那么,你一旦被调查出来,下场就是走着进去,躺着出来!而且没有人敢为你收尸!”
高箐倒吸一口凉气,“小的明白。”
“进去吧!”
高箐走了进去,只看到校事府内别有一番风光,院落里是一片很大的空地,空地的尽头坐落着一栋层台累榭,丹楹刻桷的巍峨大殿,此刻,空地上已经有了不少应召者,这些人有可能是昨天就已经在这里的,也可能和高箐一样,是今天才来的。
想必主管应召的官员还没到场,所以现场的氛围有些嘈乱,大多数应召者都在三五成群,交谈着一些什么。
不过看这些人的穿着打扮,以及言行举止,大多是一些富家公子做派,相较之下,高箐身上穿的粗布麻衣,就显得寒酸太多了。
人群中有一个人引起了高箐的注意。
那是个二十来岁的青年男子,穿着一身同样寒酸气十足的灰色长衫,只不过他的人很壮实,两只眼睛出奇的大,又是鹰钩鼻,看上去自带一副凶相。
本来高箐没有注意到他,准确的说,是他先注意到高箐的。以至于两人四目相对,又同时缓缓收回了目光。
这两个男人站在一堆人里面,就像是两个异类,所有的应召者不但穿着光鲜,且身边都有朋友交谈,唯有高箐和那青年男子孤零零的站在人群中,被身边的人当做了空气。
这时候,一个领头的士兵率领着十来个人的小分队士兵,一路小跑上了殿堂门前,大声喝道:“众人停止大声喧哗!校郎大人马上就到!现在听我指挥,昨天留下的应召者,自动站到左边,今天新来的应召者,自动站到右边!”
高箐和那个青年男子,以及另外几个公子哥打扮的应召者自动站到了右边,他们都是新来的。
那领头的士兵对着身旁的士兵使了个眼色,那些士兵立刻走下了台阶,来到高箐所在的队伍,这十来个士兵二人一组,其中一人负责问询包括高箐在内的新来应召者的年龄,身份,家宅住址,双亲是否健在,有没有兄弟姐妹等诸多问题,而另一人则负责用竹简,一笔一笔的详细记录备案。
高箐刚刚回答完所有问题,慕然发现一位瘦骨嶙峋,器宇不凡的长者正站在殿堂门前,半眯着眼睛俯视着下面的应召者们。这人神色凛然,不怒自威,想必就是那士兵口中的吕校郎了。
士兵们记录完新来应召者的背景档案,上面的吕校郎发话了,“诸位,请回头看看你们的身后。”
所有应召者纷纷扭头看去,瞬间被眼前的一幕震惊到了。
只见两个身穿囚衣,披头散发的男子,双膝跪倒在地,浑身上下布满了一道道的鲜血印痕,那应该是被马鞭和藤条抽打后所造成的。
吕懿冷冷地笑了,“诸位,你们中间有谁能认得出这二人是谁?”
应召者当中有一位男子失声道:“这二人不是昨日和我们一起来应召的冯成和朱大超吗?”
众人仔细看去,但凡认识这二人的皆露出了难以置信的恐慌表情。
“不错,这二人正是前来征召护卫的冯成和朱大超,”吕懿开口说道,“只不过,就在昨天晚上,他们二人的真实身份刚刚被校事府查出来,乃是曹魏的间谍。”
人群中一片哗然。
吕懿伸出一只枯槁的手掌,向下摆动,云淡风轻地说道:“杀了吧。”
两个手持长刀的士兵走过来,分别揪住冯成和朱大超的蓬乱头发,用锋利的刀锋划过两人的脖子,两人应声倒地,就此一命呜呼。
“昨日留下的应召者们,都是出身比较干净的,所以,本官不为难你们,今日刚刚前来报到的应召者们,如果你们经得起调查,本官同样不为难你们,本官也是在为朝廷选拔人才。”
吕懿接着道,“可既然是招选人才,你们就必须拿出过硬的本事,最起码,得有武功底子,接下来就是比武流程,但凡是出类拔萃的佼佼者,都可以得到本朝太子和诸位皇子的召见,至于你们能不能被皇子们带走,还得看你们的造化。”
众人当中,有一位公子哥模样的应召者,突然愤愤不平地说道:“什么?还得比武?吕校郎,你当这是要我们上战场啊!简直是乌七八糟!本公子不陪你们玩了!”
言毕,这人便愤然拂袖而去。
“来人!”吕懿闷声道,“把他给本官拿下!”
几个士兵顿时如开弓之箭,疾步行至这人面前,拦住了去路,两个士兵走上前,一人抓起这人的一条胳膊,押送到了大殿的台阶下,将这人按倒在地,逼着他跪倒在了吕懿脚下。
吕懿冷笑道:“你当这里是酒肆,你想来就来,想走就走吗?”
这人怒火中烧,“你可知道本公子是谁?”
吕懿此人以前就是在地方主管人员调动的,但凡他看过的面孔,知道的名字,可以说过目不忘,他当然知道这人是谁,但是他偏偏不说。
“哦?你倒是说说,你是谁?”吕懿饶有兴趣地看着这人,就像是一个高明的猎人在狩猎之前,总会想着欣赏一下猎物的拙劣表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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