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假少爷走后,被池总缠上了爆火全网

温纯 著

现代都市连载

《假少爷走后,被池总缠上了》,是作者大大“温纯”近日来异常火爆的一部高分佳作,故事里的主要描写对象是池霆商初时。小说精彩内容概述:商初时曾是豪门阔少,嚣张跋扈,不学无术,活成最招人嫌的流氓无赖。突有一日,真正的商家大少找上门来,他被扫地出门,落魄难堪。本以为池霆会照顾他一辈子,然而满心期待的订婚宴上,他被无情羞辱,声名狼藉。商初时如落水狗仓皇逃窜,从此销声匿迹。四年后,再无嚣张阔少商初时,多了个奶爸商明。*池霆年少寄人篱下,被商初时吆五喝六,欺负得抬不起头来。商初时一朝沦为脚下泥,池霆要将昔日屈辱百倍奉还。订婚宴上,商初时最后的自尊被踏碎,再不敢出现在他眼前。四年后的某天,他在商初时身边看到两个粉雕玉琢的小汤圆,简直是他的精致迷你版...

主角:池霆商初时   更新:2025-04-13 03:22: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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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女主角分别是池霆商初时的现代都市小说《假少爷走后,被池总缠上了爆火全网》,由网络作家“温纯”所著,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,本站纯净无弹窗,精彩内容欢迎阅读!小说详情介绍:《假少爷走后,被池总缠上了》,是作者大大“温纯”近日来异常火爆的一部高分佳作,故事里的主要描写对象是池霆商初时。小说精彩内容概述:商初时曾是豪门阔少,嚣张跋扈,不学无术,活成最招人嫌的流氓无赖。突有一日,真正的商家大少找上门来,他被扫地出门,落魄难堪。本以为池霆会照顾他一辈子,然而满心期待的订婚宴上,他被无情羞辱,声名狼藉。商初时如落水狗仓皇逃窜,从此销声匿迹。四年后,再无嚣张阔少商初时,多了个奶爸商明。*池霆年少寄人篱下,被商初时吆五喝六,欺负得抬不起头来。商初时一朝沦为脚下泥,池霆要将昔日屈辱百倍奉还。订婚宴上,商初时最后的自尊被踏碎,再不敢出现在他眼前。四年后的某天,他在商初时身边看到两个粉雕玉琢的小汤圆,简直是他的精致迷你版...

《假少爷走后,被池总缠上了爆火全网》精彩片段

在池霆这里,商初时半点抵抗能力都没有,无论肌肉还是骨架,他就没有一样能比得过练过截拳道的池霆。
将人压住后,池霆凑近商初时耳边,恶意地含住他耳垂。
“我结婚了,池董!”商初时像触电一样撇过头,####,硬着头皮说,“我连孩子都有了,而且是两个。我跟我老婆感情很好,我们……嗯。”
话音未落,商初时的语调变得嘶哑缠绵,莫名妩媚娇艳。
像曾经无数次那般,在池霆手中,他毫无抵抗之力。
然而下一句,池霆的话就让如坠冰窖,热雾霎时熄灭。
“你老婆知道,你最喜欢被男人压在底下,浪荡求欢,淫叫不断吗?”
商初时一直觉得,自己是个男人。
即,他的一切还是跟男人一样,没有改变什么。
当池霆这么质疑他的时候,他真的又疲惫又难受,连生气的力气都没有,只感到无尽悲哀。
是他主动招惹池霆的,落到这局面,他是咎由自取。
池霆感到他的低落,并不泄气,冷笑
没人比他更了解商初时,曾经在床上,他跟商初时翻滚了无数次,怎么让商初时兴奋起来,他得心应手。
他一边,一边调笑,恶意问,“这玩意,对着女人真硬得起来?”
“池霆!”商初时终于红了眼,腰肢使劲扭动,想从池霆怀里挣脱,却适得其反,只给池霆提供便利。
不管他怎么挣扎,都无法从池霆手里逃开。
没几分钟,商初时紧紧拽着池霆的衣襟,站都站不稳。
他眼圈泛红,泪光朦胧,撇过头不愿意看池霆的脸。
池霆慢条斯理,继而冷笑。
“看来商少夫妻生活不和谐,稍。”
商初时还没从余韵中回过味来,没了池霆揽腰支撑,他的背死死抵着门,才没让自己滑坐到地上。
等脑子清醒一点,他哆哆嗦嗦地整理好裤子,朝池霆摊手,“一千块。”
池霆淡定的表情有一丝皲裂,“……什么?”
“钱,我让池董这么爽,池董打算白嫖吗?”爽到头皮发麻的商初时翻脸无情,理不直气壮,“也就一千块,对池董来说不过一顿饭钱,但是可以安慰我遭猥亵的心灵。”
池霆沉默半晌,中肯评价,“你跟以前一样不要脸。”
三分钟,一千块,他做生意都没这么赚。
商初时梗着脖子,咬牙说,“池董要搞清楚,我比以前不要脸多了。”
池霆彻底无语,开门出去,留下一句话,“财务会发你奖金里。”
商初时这才羞涩起来,“不好吧,总觉得这奖金不干净。”"


晚上要睡得好,以后才能长得高高的。
公司附近只有两个保安在站岗,路灯下,商初时刚吃了几口,池霆的车就在他面前停下。
摇下车窗,男人冷硬刚毅的侧脸在路灯笼罩之下,说不清的晦暗不明。
“商少,顺路?”池霆看起来心情不错,嘴角微勾。
商初时嘴里塞了满满的饭菜,唇上油光亮晶晶的,格外滑稽又可怜。
被刺池霆注视着,商初时一时失措,吞也不是吐也不是,狼狈不堪。
他脑子里也不知道怎么想的,就当着池霆把满嘴饭菜吐回饭盒里,成功让池霆眯起眼睛,神情一言难尽。
他却没想到这一点,连忙站起来,点头哈腰地说,“不顺路,不顺路。池董,我住郊区,浪费您的油。”
池霆也不是真心要送他,只随便一瞄,看见他手里拎的盒饭。
那饭盒上还有公司logo,一眼就是食堂出品。
注意到池霆的视线,商初时背脊一凉,后知后觉地将双手背在后面,想将饭盒藏起来。
可惜显然已经来不及了,池霆眼里满是嘲讽,“以前的商家大少爷,现在沦落到讨剩饭的地步了?”
商初时神色尴尬,搓着手说,“还得感谢池董您加大食堂补贴,真的,我特别感谢您。”
他连连重复感谢,除此之外,不知道该说点什么好。
池霆很是意外,为商初时脾性的改变。
以前的商初时,被商家宠得嚣张跋扈,就跟个炸药桶一样,一句话能给他点着,方圆十里都要被爆炸波及,无人生还。
可是现在,商初时仿佛换了个灵魂,没有半点尊严可言,要多低微有多低微。
不管听到多具讽刺的话,他都不生气,只一味地低着头弯着腰,像个卑躬屈膝的奴才,摆出一副可怜兮兮的狗模样讨好别人。
本来还想逗逗他,看他气急败坏地跳脚,可他始终这么一副不咸不淡的态度,让池霆深感无趣。
连句礼貌的告别话都没有,池霆一踩油门,轰然而去。
等他走了,商初时才苦笑着摇头,坐下去继续吃冷透的盒饭。
跟池霆的久别重逢,勾起了商初时记忆深处的那些不堪回忆。
夜里,他睡得很不安稳,时而梦见商哲奚晕倒在血泊中,所有人都指责辱骂他,说他狼心狗肺,阴狠歹毒。
时而,他梦见自己挺着大肚子,曝光在大庭广众之下,被人们喊“怪物” “怪胎” “人妖”等,一个个都来踢打他的肚子。
他梦见当他东躲西藏,被房东追债,被小混混找茬,鼓起勇气去找池霆后,却看池霆跟一个大美人站在一起。
池霆用前所未有的温柔目光注视那人,轻轻摘掉那人头上的落叶,神情眷恋柔和。
两人都无比亮眼,像是一副岁月静好的画卷,旁人格格不入。
梦境交织反复,让人难以安眠。
早上五点,商初时就冷汗淋漓地醒来。"



盛世大酒店的服务水平,商初毫不吝惜的想给一百个小赞赞。

他弄走了总统套房里不少东西,连总经理都惊动了,但人家愣是给赔了一副笑脸,不但亲自帮他装麻袋,还派车送他直抵小区,再帮他把袋子扛上楼。

商初心情好到爆炸,等酒店员工帮他把所有东西放在门口后,连声说了好些道谢的话,还把人送下楼。

等他喜滋滋地回来,房间门已经开了。

室友甄乐天正观察那些袋子,商初喊,“哎,你回来了?”

“哦,”甄乐天解开其中一个袋子,见里面满满都是好东西,发出惊叹,“卧槽商明儿,你上哪打劫去了?”

“盛世大酒店,就是房子修得比宫殿还漂亮的那地方。”

商初颇为遗憾,要不是服务生好言好语地制止,他真的能把酒店大床一起搬走。

甄乐天,帝都土著,商初的室友,也是曾被商初碰瓷,然后死皮赖脸缠上了的人。

四年前,商初走投无路,万念俱灰之下,于夜半深更,僻静无人的公路上,一头撞向迎面驶来的大货车。

开货车的就是甄乐天,恰好来南市跑长途的可怜小悲催。

小悲催当时紧急踩了刹车,但商初还是因心力交瘁动了胎气,倒地不起。

小悲催吓得魂都掉了,跳下货车冲向商初,将人抱起,“好汉你挺住,我送你去医院!”

商初用尽最后的力气揪住甄乐天的衣领,凄厉地说,“别去,求你……”

话没说完,商初晕了过去。

甄乐天并不发达的大脑飞快转动起来,慌乱三分钟后掏出了手机,“妈咪,我撞人了,但是人没死,还不让我送医院,肿么办?”

他妈咪说,“男的还是女的呀,儿?”

甄乐天糊涂了,“妈咪,这跟男女有关系吗?”

他妈咪语重心长地说,“儿啊,你个傻蛋,如果是女孩,你不就有媳妇了吗?”

甄乐天跟着激动起来,兴奋大喊,“我,我有媳妇了?我居然有媳……不对啊妈咪,这好像是个男的!”

怀里的人穿着孕妇装一样的背带裤,肚子那里明显是挺起的,而蓬头垢面之下,是一张瘦削惨白,但男性特征更明显的脸。

他纠结了很久,脑海里回想起商初最后那句嘶哑凄厉的话,没把人送去医院,而是扛上大货车,带到帝都来。

甄乐天的妈妈在帝都有一家祖传小诊所,给商初做了检查以后,确定他怀孕,并且严重营养不良,体弱贫血,有性命之忧。

母子两个商议一阵,决定让商初留下,毕竟看商初这副躲躲藏藏,不敢见光的样子,再不管他,他不知道又要撞向谁的车。

就这样,商初精准碰瓷,带着一对双胞胎赖上了甄乐天。

甄乐天之前跑长途,今晚刚回来,本以为商初在加班,谁知道人家抢劫去了。

两人把东西搬进客厅里,商初先去阁楼上看过两个宝贝。

有甄乐天这个干爸在家,胖丁自不必说,蜷缩在床上睡得只小香猪,脸蛋又粉嫩又晶莹。

萝卜也安稳地睡着,小胳膊小腿舒展开来,跟藕节一样白白嫩嫩的。

两人闹出这么大动静,换成往常,萝卜早惊醒了。

客厅里,甄乐天从袋子里摸出好多东西。

肥皂,沐浴液,洗发露,牙膏,毛巾,一次性拖鞋……

这是去批发市场打劫的吗?

“我的妈,你怎么连这东西都搞回来了?”



商初尴尬得要命,手藏在被窝里,不断摩挲左手无名指的肿大关节。

他怎么找得到不错的工作呢?

一个身无分文,一只眼睛瞎掉,还挺着肚子的怪异男人,连一份扫大街的工作都不敢做。

左手指骨被踩断的那段时期,他没钱医治,等待自动痊愈,五根手指肿痛不堪,整只手连动一下都疼。

别说是找份技术性的工作,哪怕日常起居都尤为艰难。

好不容易捱到小家伙们出世,偏偏又是双胞胎,让商初带着孩子上班的愿望落空。

哪怕是当个洗碗工,他都没办法在照顾两个孩子的同时,兼顾洗碗。

那段时间,通常是他白天带孩子,晚上等甄乐天母子有空,帮他照看,他出去找廉价的夜班,或者等周末和节假日。

他没有学历,没有技术,最简单的体力活是帮水站送水,骑着三轮车穿梭于各大老式公寓,帮行动不便的老人们,把一桶桶水扛到六楼七楼。

每送一桶水,临时工的提成是1.5块,为了多赚钱,他不顾产后虚弱的身体,咬牙坚持,每天送一百桶,赚来150块。

落下一身病根,却连孩子们的奶粉钱,尿不湿钱都赚不回来。

如果不是甄乐天妈妈在金钱方面多多支持,商初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。

每一笔账,商初都记着的,想等手头宽裕一点就还,可是如今依旧拮据,穷得没脸见人。

活到这地步,商初自己都觉得丢人。

作为曾经的豪门阔少,他本应该有更光明的未来,但凡有个好点的学历,也不至于过得这么辛苦。

可是, 那会哪想得到这些呢?

他一直是商家的宝贝大少爷,就算以后他不工作,不赚一分钱,商家留给他的金山银山也足够挥霍几辈子。

可他只知道围着池霆转,并顺利让自己在大学毕业之前,被商家扫地出门,想提升学历都没了机会。

开局一副好牌,被商初打成这样,可见他也是另一种意义上的人才。

商初长久的沉默,以及自嘲的表情,让池霆越发不耐。

他向来是个喜怒不形于色的人,再悲再喜,情绪深埋于心底,绝不让任何人看出端倪。

在所有人眼中,他都是温润成熟,矜贵优雅的,唯独商初,能让他瞬间变得烦闷,连假象都维持不住。

池霆忍了又忍,才把脸上愠怒的表情转换为平静无波,恢复一贯的沉稳优雅。

他高高在上地看着商初,问,“商少很缺钱?”

商初抬头,眨眨眼,“除了您这样的顶级富豪,我相信世界上大部分人都是缺钱的。”

缺钱有各种级别,商初的级别很不幸地排得最高。

池霆嘴角微勾,“那么,我来聘请商少为我做事,怎么样?”

商初想也不想地拒绝,“池董就别玩我了,我只有一条命,经不起折腾。”

他真的玩不起,以前是一个人,可现在是三个人。

他把两个孩子带到世界上来了,怎么也得对他们负责。

他态度坚决,池霆反正也是随口说说,没再继续劝。

吊瓶里的药水有安眠成分,没多久,商初就歪着脑袋昏睡过去。

他靠在枕垫上,一张脸格外苍白瘦削,忧郁而悲哀。

池霆也没离开,一直坐在椅子上,目不转睛地看着他。

商初原本是个漂亮的人,这一点,池霆少年时期第一次看到商初,就明白过来。



他却没想到这一点,连忙站起来,点头哈腰地说,“不顺路,不顺路。池董,我住郊区,浪费您的油。”

池霆也不是真心要送他,只随便一瞄,看见他手里拎的盒饭。

那饭盒上还有公司logo,一眼就是食堂出品。

注意到池霆的视线,商初时背脊一凉,后知后觉地将双手背在后面,想将饭盒藏起来。

可惜显然已经来不及了,池霆眼里满是嘲讽,“以前的商家大少爷,现在沦落到讨剩饭的地步了?”

商初时神色尴尬,搓着手说,“还得感谢池董您加大食堂补贴,真的,我特别感谢您。”

他连连重复感谢,除此之外,不知道该说点什么好。

池霆很是意外,为商初时脾性的改变。

以前的商初时,被商家宠得嚣张跋扈,就跟个炸药桶一样,一句话能给他点着,方圆十里都要被爆炸波及,无人生还。

可是现在,商初时仿佛换了个灵魂,没有半点尊严可言,要多低微有多低微。

不管听到多具讽刺的话,他都不生气,只一味地低着头弯着腰,像个卑躬屈膝的奴才,摆出一副可怜兮兮的狗模样讨好别人。

本来还想逗逗他,看他气急败坏地跳脚,可他始终这么一副不咸不淡的态度,让池霆深感无趣。

连句礼貌的告别话都没有,池霆一踩油门,轰然而去。

等他走了,商初时才苦笑着摇头,坐下去继续吃冷透的盒饭。

跟池霆的久别重逢,勾起了商初时记忆深处的那些不堪回忆。

夜里,他睡得很不安稳,时而梦见商哲奚晕倒在血泊中,所有人都指责辱骂他,说他狼心狗肺,阴狠歹毒。

时而,他梦见自己挺着大肚子,曝光在大庭广众之下,被人们喊“怪物” “怪胎” “人妖”等,一个个都来踢打他的肚子。

他梦见当他东躲西藏,被房东追债,被小混混找茬,鼓起勇气去找池霆后,却看池霆跟一个大美人站在一起。

池霆用前所未有的温柔目光注视那人,轻轻摘掉那人头上的落叶,神情眷恋柔和。

两人都无比亮眼,像是一副岁月静好的画卷,旁人格格不入。

梦境交织反复,让人难以安眠。

早上五点,商初时就冷汗淋漓地醒来。

窗外漆黑一片,小区里昏暗的路灯发出黯淡的光芒,吸引一群飞蛾扑簌簌地绕着转圈圈。

商初时扭开台灯,坐在床头,心脏跳得极快。

他坐了一会,从床底下抽出一个纸箱,找到用红布包裹起来的首饰盒子。

盒子里,静静躺着两枚尺寸不一,款式一致的男款婚戒。

商初时取出其中一枚,往左手无名指套了套,然而曾经量身打造的戒指,卡在扭曲变形的指关节上,再也戴不下去。

他摩挲着肿大错位的关节,不由苦笑。

四年前,商老爷子的寿宴上,他不小心弄掉戒指。

去捡的时候,不知道被谁踩断了指骨,事后也没钱医治,只能等自动愈合。

其他手指伤势较轻,唯独无名指,情况最为严重,历经长时间的自然愈合后,成了如今这副跟老树疙瘩一样丑陋的模样。

他已经戴不上漂亮的婚戒了,人也憔悴沧桑,只留下一身病痛,没有任何昔日“商初时”痕迹。

连曾经引以为傲的家世和长相,都在因果报应里,该还的还,该老的老。

现在的他,有什么资格去尝试,再一次戴上戒指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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