男女主角分别是沈薇燕王的其他类型小说《重生后,内卷狂人靠宅斗成了万人迷:沈薇燕王番外笔趣阁》,由网络作家“四弯月”所著,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,本站纯净无弹窗,精彩内容欢迎阅读!小说详情介绍:晚上欢好结束后,沈薇变得更加粘人,—定要躲在他怀里才愿意入睡。白天沈薇练字,写着写着就开始走神,落笔的字频频写错。察觉到古怪后,燕王搂着沈薇纤细的腰:“莫非是本王最近要的太多,薇薇累了?”沈薇俏脸发红,轻轻摇头:“没有,王爷不要多想——上朝时间快到了,王爷快去吧。”她粉润唇角微张,似乎有话要说,但最终还是没有说出口。燕王何等精明,自然察觉到异样。沈薇不愿意主动提,那他自会派人调查。离开芳菲苑后,燕王吩咐富贵:“去查查,芳菲苑最近出什么事了。富贵叹口气,如实告诉燕王:“王爷,其实这段日子,芳菲苑...在闹鬼。王爷在的时候,芳菲苑风平浪静。王爷离开后,哪怕是白日,芳菲苑也会有古怪的事发生。”“沈主子怕惊扰王爷,—直隐瞒此事,哎。”燕王脚...
《重生后,内卷狂人靠宅斗成了万人迷:沈薇燕王番外笔趣阁》精彩片段
晚上欢好结束后,沈薇变得更加粘人,—定要躲在他怀里才愿意入睡。
白天沈薇练字,写着写着就开始走神,落笔的字频频写错。
察觉到古怪后,燕王搂着沈薇纤细的腰:“莫非是本王最近要的太多,薇薇累了?”
沈薇俏脸发红,轻轻摇头:“没有,王爷不要多想——上朝时间快到了,王爷快去吧。”
她粉润唇角微张,似乎有话要说,但最终还是没有说出口。
燕王何等精明,自然察觉到异样。
沈薇不愿意主动提,那他自会派人调查。
离开芳菲苑后,燕王吩咐富贵:“去查查,芳菲苑最近出什么事了。
富贵叹口气,如实告诉燕王:“王爷,其实这段日子,芳菲苑...在闹鬼。王爷在的时候,芳菲苑风平浪静。王爷离开后,哪怕是白日,芳菲苑也会有古怪的事发生。”
“沈主子怕惊扰王爷,—直隐瞒此事,哎。”
燕王脚步顿住,绣金黑靴掉头,往芳菲苑的方向返回。芳菲苑的德顺和吉祥正要请安,燕王—个眼神制止。
他正要进屋,忽然听到屋子里沈薇和采莲聊天。
采莲哭着说:“主子,您何不把芳菲苑闹鬼的事告诉王爷?这几日里,您被打搅地心神不宁,寝食难安,人都瘦了—大圈了。”
沈薇饮下—口苦涩的药汁,叹口气,温柔地说:“王爷日理万机,本就辛劳。我哪能拿这种小事打搅他。”
采莲心疼:“这芳菲苑,以前住过的侍妾投水自尽,兴许是怨气未消,看主子您得宠,故意来叨扰...改日奴婢偷偷去寺庙里讨个驱鬼符。”
沈薇点头:“也好,但愿寺庙的符有效。采莲,你去取两段皮革来,我今早发现王爷的靴子面儿破了—点,我想给王爷做—双新鞋。”
采莲无奈:“主子,您总是这般关注王爷,事事都为他考量。”
沈薇淡笑:“王爷是我的夫君,是我心上人。能够得到王爷的爱已是上苍庇佑,我自然要竭尽所能对王爷好。”
屋子里,主仆还在聊家常。
屋子外,燕王俊逸脸庞情绪复杂,有感动,有怜爱,还有—丝暗暗的欢喜愉悦。
沈薇真心待他,哪怕自己面临困境,也不愿意麻烦他。甚至,还惦记着给他做—双新鞋子。
燕王低头打量自己脚上的靴子,—双绣金黑靴,左靴子面儿上不知何时被划破了—块,露出里面的金色绣线。
连燕王都没注意到自己靴子的破损,沈薇居然注意到了。
燕王内心怅然,他没有惊动沈薇,带着富贵轻手轻脚离开芳菲苑。
燕王吩咐富贵:“闹鬼之事,必是有人在针对芳菲苑。你去查查。”
富贵恭敬道:“奴才马上去办。”
燕王又低头看了眼自己的绣金黑靴,薄@唇扬起—抹幸福的笑容,心情颇好地出门上朝。
...
燕王前脚刚走,芳菲苑里的沈薇慢慢放下药碗,伸了个懒腰。
沈薇佩服自己的演技,真是越来越出神入化了。
对燕王只有半分情,也能被她演绎成十分。想到刚才自己那些酸溜溜的台词,沈薇肩膀顿时起了—层鸡皮疙瘩。
这也是沈薇的高明之处。
她不主动向燕王讲闹鬼的事,让燕王自己发现。这样,在燕王的心里,她就是个隐忍、可怜又识大体的懂事女子。
能得到燕王更多的爱意(金钱)。
至于燕王的靴子——有划痕的绣金黑靴,是沈薇今早偷偷用刀子划的。
至于给燕王做靴子——做衣服、鞋子、香囊的工作,承包给采莲采苹。有丰厚的奖金,两个丫鬟乐意做。
“那...那咱家试试。”富贵推辞不过,按照采莲的指示,撒了一些白菜种子,又种了一棵茄子苗。
种完菜后,看着菜地里的菜苗,富贵忽然有种奇怪的成就感。
种菜,好像还挺好玩的...
那边,沈薇已经和燕王种完菜了。
沈薇从袖子里掏出手帕,仔细给燕王擦手上的泥巴:“王爷,白菜苗和萝卜长得快,五天左右发芽,一月内成熟。茄子番茄要慢一些,两三月才会结果。”
近处是娇媚可口的美人,旁边是自己亲手种的菜,燕王心脏微微触动。
心头暖洋洋的。
当天晚上,燕王自然留宿在沈薇这里,两人闹腾到半夜,叫了五六次的水。
早上天蒙蒙亮,燕王披衣而起,他没有吵醒沉睡的沈薇。他知道自己体力太强,沈薇能陪他嬉闹到深夜,已经十分难得。
沈薇不止和他契合,还会很多勾人的姿势,简直让人欲罢不能。
燕王放轻手脚,准备离开芳菲苑。经过花草丰茂的花园时,燕王脚步忽然停住。
他走到菜园子边,看昨天自己种下的菜苗——白菜还没发芽,茄子苗、番茄苗、蒜苗和辣椒苗,倒是生长地很好。
叶子绿油油的,格外招人怜爱。
燕王轻轻拨弄嫩绿的茄子苗,心情愉悦。
富贵则是趁机溜到角落,也看看昨天他种植的菜。
燕王主仆二人离去后,没多久,沈薇也哈欠连天起床。她喝了半杯淡盐水,吃了一颗蔗糖,然后准备慢跑。
“主子,您昨晚疲累,今早还是别慢跑了。”采苹心疼沈薇。
王爷凶悍,昨晚主子的嗓子都哑了,桌子也塌了,今天还要换个结实点的桌子。
沈薇捏捏拳头,活动筋骨:“不可懈怠,必须卷起来!”
今天不跑,明天不跑,以后只会越来越懒惰。内卷之王沈薇,绝不会让自己懈怠!
她开始绕着院子慢跑,空腹锻炼,空腹运动减脂效果好,提升代谢。
空腹跑步,也可能会引发低血糖,所以要吃点糖预防。
跑完步,休息片刻,沈薇这才开始吃早饭。她的早餐,有鸡蛋、鱼肉、燕麦、火腿肉、米粥和一些咸菜。这些食物富含蛋白质,对身体很好。
这也是宠妾的待遇。
沈薇想要吃什么,只管和王府的厨房后提。看在燕王的面子上,厨师们都会满*足沈薇的要求。
王府其他妾室,想要早上大鱼大肉,后厨几乎不搭理,只按照分例送菜,还经常按中克扣。
“主子,您为何会让王爷种菜呀?”采苹一边伺候沈薇用膳,一边低估。
沈薇喝两口米粥:“让王爷能想起我。”
采苹一脸茫然。
种菜,怎会让王爷想起主子?
沈薇暗中勾勾唇角。
从心理学角度上讲,人总会对自己付出心血的东西,抱有期待和关注。
沈薇抬眸,望向院子里那一簇簇嫩绿的菜苗,嘴角笑容放大。
...
连续几日宿在沈薇那里,燕王也没有忘记王府后宅的其他女眷。
尤其是王妃。
王妃是燕王的正妻,每个月燕王都要宿在王妃处,至少两次。今天,王爷忙完公事,晚上宿在王妃处。
两人和衣而睡,没有鱼水之欢。
王妃靠在枕头上,一副禀报公事的语气,告诉燕王:“下个月王府春日宴,太子,四公主和恒王都会来王府赴宴。王爷,妾身想去燕京裁缝铺里,为府里的姐妹们采购一批新布料。春日宴上可不能再穿旧衣。”
燕王脑海里还想着公事,他明日要陪太子兄长参加亲耕礼。
燕王随口道:“你是主母,做主便是。”
王妃垂眸:“还有一件事,下午刘侧妃落水昏迷,醒来不知道受了什么刺激,寻死觅活。王爷明日若是得空,去看看刘妹妹吧。”
刘侧妃,本名刘巧儿。
算得上是燕王的青梅竹马,她嫁给燕王后,在王府后宅嚣张跋扈,处处欺压其他妾室。直到前两年生下一对双胞胎后,身子受损疾病缠身,刘侧妃才稍微消停了点。
她这两年来一直努力养身体,养精蓄锐。
王妃猜测,刘侧妃是准备继续争宠了。所谓的落水受刺激,恐怕也只是吸引王爷前去探望的手段。
“本王明日去探望她。”燕王也想起刘侧妃,的确有好长一段时间没去探望。
丫鬟吹了灯,寝殿里安静下来。
王妃躺在被褥里,心里暗暗叹气——刘侧妃出身不错,争宠的手段多样,那可怜的沈薇要遭殃了。
夜深,屋外淅淅沥沥下起春雨,雨水落在琉璃瓦上,吵醒了燕王。
燕王竖起耳朵听雨声。
不知为何,燕王忽然想起他在芳菲苑种的菜。春雨贵如油,淋了雨,种子应该发芽了吧。
燕王决定,明日抽空去芳菲苑看看他种的菜!
春雨霏霏,降落整个燕京城,降落王府的各大院落里。
柳如烟的栖雪阁,书房里烛火未熄。丫鬟雪梅正昏昏欲睡,哈欠连天。
“主子,下雨了,要不您歇息吧?”雪梅困得掐自己的大腿。
但主子没睡,她这个丫鬟也没法睡。
窗户敞开,柳如烟一身雪白长裙,美眸凄凉地望着窗外,唇角划过一丝凄凉:“一场雨,不知落了多少花瓣。这些花儿真可怜,绽放不过几日,便被无情的雨水打落枝头。”
雪梅想撞墙。
花瓣掉落不是正常的事吗?
我想睡觉啊!
这场雨,也落在刘侧妃的明月院。
刘侧妃的贴身丫鬟站在门口,有点担心,自从白天落水后,刘侧妃一直把自己关在屋子里。
屋子里,刘侧妃害怕地蜷缩在床上。她惊恐地打量四周,看着周围熟悉的装潢,才接受自己重生的事实。
“苍天有眼,苍天有眼,苍天有眼!”刘侧妃落下两行泪水,死死咬住自己的嘴角。
她还活着!
她没有被削成人棍!
刘侧妃蜷缩着,嘴唇颤抖:“我再也不要争宠了,我的孩子,我的家族,我的命,都被那个女人毁了。”
前世,刘侧妃仗着她是燕王的青梅竹马,在王府后宅兴风作浪。生下一对双胞胎后,她身子亏损严重,不得不谨遵太医叮嘱,好好养身子。
两年后,刘侧妃养好了身子,假装落水,再次获得燕王的恩宠。成为整个燕王府里,风头仅次于王妃的女人。
而王府其他女人,一个个龟缩着,刘侧妃打心眼里看不起她们,女人不争宠,等同废物。
后来太子全家遭难,燕王登基,她也被封为妃。在皇宫里,刘侧妃和新封的妃嫔们继续争宠,斗得死去活来。
直到,那个可怕的女人进宫...
她容貌美艳,聪慧过人,一下子抓住皇帝的心,宠冠六宫。刘侧妃和她斗了大半年,最终失去了孩子,被皇帝厌弃,家族惨遭流放,自己也被削成人棍。
而从潜邸出来的那些妃嫔,由于她们低调摆烂,不争不抢,居然都有了还不错的结局。至少在刘侧妃死前,她们都衣食无忧,平安顺遂。
临死前,刘侧妃才明白——争宠只会让自己成为活靶子。
王妃、柳如烟、张妙玉她们不争不抢,才过得幸福。
“感谢老天爷给我重活一次的机会。”刘侧妃眼泪簌簌滑落,哽咽不已。
这一次,她要低调,她要当咸鱼。
王府后宅,没有人能永远独得恩宠。燕王薄情,他不会爱上任何女人。
“王爷,张侧妃好像又在吃肘子。”贴身太监富贵讪讪地说。
张侧妃还未出阁时,就贪吃。后来嫁给燕王当侧妃,更爱吃了。
吃得越吃越胖,如今俨然成了一个小胖墩儿。
燕王以前宿在张侧妃屋里,睡觉时总能闻到油腻的肘子香味。
和张侧妃欢好的时候,胖胖的张妙玉,重重地压在王爷身上。
燕王:...她又重了!
本王的腰!
胖子很容易打鼾,燕王不止一次被张侧妃鼾声吵醒,燕王睡得不好,严重影响第二天的公务。
渐渐地,他对这个胖乎乎的侍妾失去了兴趣。
“今晚王爷要宿在张侧妃处吗?”花香院外,富贵小心询问。
燕王捂着鼻子,阻隔油腻的肘子味:“不去。”
转身离去。
他讨厌肘子!
如果张妙玉能稍微注意一下形象管理,燕王肯定会继续喜欢她。可她,实在不加节制!
富贵无奈,只得跟着燕王去下一个侧妃屋里。
张妙玉的花香院里,丫鬟吭哧吭哧跑进来:“主子,刚才王爷来咱们院子,在门口站了一会儿就离开了,咱们要不要去追?”
张妙玉胖手握住一个香喷喷的大肘子,满不在乎地说:“我娘说过,男人爱你,就会无条件爱你的一切。无论你高矮胖瘦,男人都会喜欢。如果王爷真的喜欢我,他就不会介意我胖。”
刚嫁入王府时,张妙玉和燕王相处融洽。
两人也曾度过一段美好的日子。
可渐渐地,随着她越吃越胖,王爷对她渐渐疏远。张妙玉原本很苦恼,想要减肥。但和同样失宠的柳如烟沟通一番后,也渐渐明白了。
男人都是薄情的生物,他的爱太短暂。
还不如吃肘子呢。
天色愈黑,燕王走了几处,愈发无聊。燕王准备回主屋,今晚独自就寝。
跟在他身后的富贵转转眼珠,恭敬提醒:“王爷,芳菲苑那边新住进了一位主子,听说相貌一等一的好。不如今晚去瞧瞧?”
燕王步子顿住。
秉着“来都来了”的原则,打算去芳菲苑看看。
新人不同于府里的旧人,身上总有些鲜活。当然,按照燕王以往的经验,新人身上这点鲜活很快会被磨灭,沦为后宅普普通通的一员。
护卫开道,太监提灯引路,燕王朝王府西南角走去。西南处的十几个院子,都是侍妾居住。
燕王不太喜欢西南处的这些院子,稍显破旧。侍妾们虽然貌美,但她们的院子缺少打理,杂草丛生,寝殿内的装潢也单薄乏味。
燕王来一两次还能忍,天天来心里实在膈应。尤其是夜里,西南院落处处熄灯,静悄悄地像坟墓群。
走着走着,燕王脚步顿住,在微黑的一众院墙里,看到别具一格的院落。
院子门口,高高挂着两个漂亮的彩色鲤鱼灯笼。月光下,院墙外粉色的蔷薇花一簇簇盛开,白色院墙上,还绘制着美轮美奂的花纹。
和周围昏沉沉的院子比起来,这简直像是仙境。
“王爷,那便是沈薇沈主子的芳菲苑。”富贵主动介绍。
燕王顿时来了兴致。
好别致的院子。
燕王走进芳菲苑的院门,雪白的月光清朗,把小小的院落照亮。
燕王看到几树红艳的桃花,院子里没有杂草,错落有致地栽种了一些绣球花、鸢尾、桔梗、七里香。院墙角落还有秋千架子,屋檐挂着清脆的风铃。
院子虽小,瞧上去却别有风味。
芳菲苑充满鲜活的生命力,和柳如烟雪洞似的院子,简直天壤之别。
富贵清清嗓子,通传王爷驾到。
房门打开,出来的是丫鬟采苹和采莲。两个丫头扑通跪地,采莲紧张道:“王爷来得突然,主子正在沐浴...还请王爷稍候。”
富贵皱眉:“大胆奴才,哪有让王爷等的道理!”
燕王瞥了眼富贵。
富贵何等精明,立刻乖乖地闭上嘴。燕王推门而入,屋外由富贵和两个丫鬟守着。
燕王迈进主屋寝殿,不由得眼前一亮。寝殿里暗香浮动,虽没有什么昂贵的器物摆设,但处处透着精巧美丽。
地面铺设毛绒绒的地毯,案桌上的花瓶里插/着新鲜粉*嫩的桃花,桌上摆着精巧的手工编织物件儿。屏风纤巧,窗景如画。
一道薄薄的白纱帘后,热气腾腾,沈薇正在沐浴,朦朦胧胧。
沈薇声音听起来有些紧张:“请王爷恕罪,妾身还在沐浴...”
声音娇软,怯生生的,像只害羞的小鸟。
燕王顿时兴致上头,掀开纱帘。
灯火通明,浴桶白气氤氲。燕王端详着浴桶中的女子,微湿的黑发散落在肩头,湿哒哒地搭在圆润的肩膀上。女子相貌娇媚,肤白如凝脂,隐约能透过水面,看到她纤细的腰。
相貌甚美。
眼神湿漉漉,让燕王想到山间迷路的小鹿。
燕王自南巡后,已经好长一段日子没有得到彻底的纾解。眼前忽然出现一个绝色尤物,他喉结滚动,目光幽暗。
“王、王爷...”沈薇故作娇羞低头。
面上娇羞,心里暗叹。
千盼万盼,总算把这人盼来了,虽然来得突然,但好在沈薇早有准备。
燕王兴趣正浓,弯腰将不着寸缕的沈薇从浴桶里捞出来,捏住沈薇的下巴:“叫什么名?”
白皙皮肤暴露在微冷的空气里,沈薇冷地一哆嗦,软绵绵地靠在燕王怀里:“妾身...沈薇。”
哗啦啦,浴桶里的水翻涌。
沈薇湿润的长发散在榻上。
“王爷...”沈薇怯生生望着他,眼圈泛着泪光。
那副欲拒还迎的姿态,简直勾得燕王邪火乱窜,他低头...
...
时间渐渐流淌,月渐西落,守在门口的采苹和采莲听得满脸通红。
沈主子...声音也太好听了,比三月春天里的黄莺鸟儿还婉转。
她们两个丫鬟听得都心痒痒,更别提血气方刚的燕王。
只是,采苹揉着酸痛的膝盖,这时间也太长了——沈主子看起来娇弱,没想到能承受如此久!
屋子里,气息久未散去。
燕王浑身畅快,这女子身纤如柳,没想到竟能和他契合!换做其他女子,不到半个时辰便昏死过去,这沈薇竟能和他嬉戏至深夜!
难得!
燕王终于得到满*足,他越发爱怜,低头吻了吻沈薇的面颊:“辛苦你了。”
沈薇眼睛微亮,偷偷瞧了燕王一眼,哑着嗓子说:“王爷南巡辛苦,伺候王爷是妾身的本分。”
燕王身躯微震,他扣住沈薇的手,黑眸如墨:“你怎知本王南巡辛苦?”
沈薇低头,怯生生回答:“回王爷,奴婢是南方人,前两年才举家来到燕京。奴婢年幼时,见过南巡的大官,一月内他们要查各郡县的事务,清肃冤案命案,四处奔波为民办事。”
说着,沈薇又大胆地伸手,抚摸燕王英俊瘦削的脸庞,怜爱又痛惜地说:“王爷都晒黑了,也瘦了。”
没有男人不爱懂事的女人。
身体上的欢愉是短暂的,能留住男人一时,留不住一世。
需要在言语上、行为上,表现出对他的关心。沈薇的目标是成为燕王的“解语花”,成为他的精神寄托,成为他累了唯一想依靠的港湾。
唯有这样,才能在王府后宅真正立足。
燕王目光怔怔。
他南巡回府后,太子兄长送厚礼表达宽慰,母后派人送了些补品。王妃和侧妃们,只是口头上敷衍两句“王爷辛苦了”。
唯有怀里的小侍妾沈薇,清晰地说出“黑了瘦了”的具体特征。
燕王神魂震动,鼻梁不知为何发酸。
他就像个期盼夸奖的小男孩,终于在沈薇这里得到糖果。
他忍不住低头吻了吻沈薇,这女子真的好爱我...如果不是爱,又怎会注意到这些细枝末节。
燕王紧紧拥抱着沈薇,终于睡了一次满*足的觉。
沈薇听到头上均匀的呼吸声,暗中磨牙,揉揉自己酸痛的腰。
狗男人,差点没把老娘给弄死。
还好她这段日子天天健身,不然真的会在中途晕死过去。
沈薇心里骂骂咧咧,脑袋靠着燕王,像是抱着她最爱的金山银山,也很快昏昏沉沉睡过去。
沈薇转过头,杏眼似在发光:“王爷,您回来啦!”
燕王大步走过来,在案桌对面坐下。他看沈薇手里的毛笔,笑道:“薇薇还会写字?”
沈薇颔首,嗓音清甜地说:“王爷不知,妾身有一个弟弟颇擅读书,前两年还中了举人。妾身在家时,看弟弟读书写字,也学了些皮毛。”
顿了顿,沈薇攥紧毛笔,不好意思道:“春日宴上,恒王误以为妾身能歌善舞、饱读诗书...可妾身出身低微,不擅歌舞,书也没读过几本。妾身不想给王爷丢脸,所以决定笨鸟先飞,多识字写字。”
燕王眼里噙着温柔的笑意。
这傻姑娘,为了给他撑场面,居然开始练字读书。
燕王取来一张沈薇练字用过的宣纸,想要看看沈薇的文学水平。
定睛一看,差点眼瞎。
沈薇的字弯弯扭扭,乱七八糟,像几条被毒死的虫子在乱拱。
字迹丑陋地让人难忘。
燕王看着看着,不禁哈哈大笑。
沈薇脸皮发红,气呼呼地把毛笔搁在桌上:“王爷再取笑妾身,那...那我就不练字了。”
燕王收敛笑意,亲自走过来握住沈薇的手:“来,本王教你练字。”
大手扣小手,燕王一笔一划教沈薇练字。他的手劲儿很大,下笔锋芒毕露。
片刻后,一个霸气十足的燕字出现在宣纸上。不像是燕,更像是一只雄浑傲气的老鹰。
沈薇试探着仿写燕字。
歪歪扭扭,落笔不均匀,丑得不忍直视。
她垮下俏脸。
不是沈薇装,她的毛笔字写的是真丑。以前在现代生活,她习惯了用电脑打字,握笔写字的次数寥寥无几。
“练字不可急功近利,慢慢练,总会长进。”燕王再次握住沈薇的手,想要教她练字。
沈薇想了想:“王爷,妾身想请您写一首诗,以后妾身每日临摹练习。”
燕王:“什么诗?”
沈薇眉眼弯弯:“妾身幼时和哥哥去江南游玩,经过一小院,听到里面有人诵读一首《春日宴》。哥哥说,等将来我找到如意郎君,就把这首诗念给对方听——我念给王爷听,王爷教我写。”
燕王饱读诗书,还从未听过名为《春日宴》的诗。
他生了几分兴趣:“薇薇你诵读一遍。”
沈薇粉润唇角勾起,开始背诗:“春日宴,绿酒一杯歌一遍。
再拜陈三愿:一愿郎君千岁,二愿妾身常健,三愿如同梁上燕,岁岁常相见。”
这是五代十国流传的一首诗词,但沈薇没有把古人诗句说成是自己创作。
她的人设不是才女,偷别人的才华,终有一日会自食其果。
“岁岁常相见。”燕王仔细琢磨这首诗,诗句虽虽通俗,但字字句句都是爱意,整首诗清新自然,是难得一见的好诗。
燕王手握毛笔,铺开宣纸,迅速写完整首诗。他刻意改了字迹,写成端正的楷书,方便沈薇练习。
沈薇对着燕王的字迹,开始一笔一划练习。燕王则是坐在案桌另侧,手拿一本古籍翻看,偶尔撇过头看沈薇练字。
看到沈薇那八爪鱼般丑陋的字迹,燕王无奈地摇头。
屋外富贵通报,晚膳已经送来了。今晚的晚膳,除了后厨做的美味佳肴,还有燕王亲自种的小青菜。
小青菜做成了青菜豆腐汤,燕王喝了两大碗。
晚上,燕王自然留宿在沈薇的芳菲苑。沈薇的左胳膊还有伤,但这并不影响两人卧榻翻浪花。
胳膊受伤,沈薇不能在下。
不过,在上面也别有滋味。
柳如烟今日的衣服主色调,依然是一身白。
白衣如雪,衣襟上绣了美丽的绿梅花,头上只别了两只翡翠玉簪,整个人如霜雪般清丽脱俗。
柳如烟淡淡看了眼恒王,屈膝行礼,径直走到女眷席位落座。
她人淡如菊,不在意外界的评价。
燕王和恒王斗来斗去,在柳如烟看来真的没有意思。人生不过百年光阴,人人到最后都是一抔黄土,权斗有何意义?
清冷孤傲的柳如烟,自然没想过,如果燕王权斗失败,整个王府又会陷入何等糟糕的境地。
王妃脸色不太好看,这柳如烟,春日宴这种热闹场合,她还要穿一身白...
恒王还在挑刺,玉扇子摇得呼呼响,视线落到白白胖胖的张妙玉身上。
张妙玉倒是穿的艳丽,可惜身材太胖,远远瞧上去像只包了彩色油纸的糖丸子。
恒王打趣道:“张侧妃嫂嫂,今日宴会美食多,您敞开胃口吃。”
张妙玉眉眼弯弯,嗓音甜甜的:“好呀!谢谢恒王的提醒。”
张妙玉拎着裙摆,胖乎乎的身姿如丸子似,跑到了女眷席位。
那样子好像饿了几十天的灾民,直奔赈灾现场。
王妃揉揉眉心。
这张妙玉,天天就知道吃,脑子都被肥肉堆满了!一点智商都没有!
恒王视线转移,看到面色蜡黄的刘巧儿侧妃,惊讶道:“刘嫂嫂,王府是闹饥荒了?哎哟,二哥不愧是贤王,自己的女人都吃不饱饭呢。”
刘巧儿低下头,迅速离开。
即使被当面嘲讽,刘巧儿也不敢反驳申辩。
刘巧儿依稀记得,前世燕王登基后,恒王直接在地方摇旗造反。燕王耗费了十多年,才将这狗皮膏药似的恒王赶出庆国国土。恒王边关外霸占了一个小国,自立为王,经常骚扰庆国边境。
总之,恒王也是个不好惹的可怕人物。
刘巧儿不敢惹恒王,她要低调,她不能出风头。纵使每天粗茶淡饭,但只要能保住自己的命,那就值了。
王妃听恒王大肆吐槽燕王的侧妃,太阳穴又开始突突地疼。
想象中的权斗,明争暗斗腥风血雨——复杂且阴毒,众生皆蝼蚁。
现实中的权斗,我当面嘲讽你的女人——简单且致命,无耻但有效。
为了挽回面子,王妃努力找借口:“庆越边境战事频起,王府女眷节衣缩食,也算是为边关的将士们出一份力。”
恒王哈哈大笑:“二嫂莫要找借口,边关将士不缺衣食,燕京依然富庶。啧啧,我看燕王兄就是抠门,连自己的女人也照顾不好。”
话音刚落,沈薇拎着裙摆姗姗来迟。芳菲苑太偏僻,她穿得笨重,走来的速度很慢。
沈薇恭敬行礼,嗓音清亮:“王妃安,恒王安。”
恒王随意回过头,差点被沈薇脑袋上的金簪子晃瞎了眼。
今天天不亮,沈薇就开始梳洗打扮。
黑发梳成漂亮的飞天髻,发梢簪了两支金灿灿的簪子。右边别了一朵粉色的牡丹花。眉心贴红色花钿,两颊贴圆润的小珍珠,身穿碧色团蝶百花千水裙。
身姿如柳,明艳动人。
虽然是盛装打扮,但珠宝首饰的品质都次于王妃,并没有喧宾夺主。
恒王愣了下,忽然觉得脸有点疼。
他刚才还讽刺燕王府穷,转眼就来了个花枝招展的美人儿。
王妃心里特解气。
虽然看不上出身卑贱的沈薇,但沈薇今日确实保住了王府的面子。
沈薇行礼完毕,扶着采莲的手前往女眷席位,在最末端的位置坐下。
恒王浑身不舒服,他摇晃着玉扇子,故意挑刺:“庆越边境战事频起,王府女眷竟打扮得如此华丽,也不知为边关的将士们出一份力。”
王妃淡淡回应:“边关将士不缺衣食,燕京依然富庶,我燕王府自然也不寒酸。”
恒王冷哼一声,走到左侧男子席位。
他黑眸扫了眼对面角落的沈薇,但只看了几眼便失去兴趣,自顾自饮酒。
沈薇模样甚美,可惜美得没有特色。举手投足太刻板,没有一点活泼灵动。
恒王和燕王斗争多年,自然知道燕王的底细。燕王这几年对后宅女眷冷冷淡淡,凉薄之极。这沈薇现在得宠,保不准过几日就失宠。
...
女眷席上,沈薇偷偷往嘴里塞了一颗蜜饯。早上忙着梳洗打扮,现在还没吃上两口饭。
等会春日宴开席,她也不敢多吃,今天注定要饿肚子了。
采莲在沈薇身后侍奉,她偷偷盯着对面的恒王,越看越觉得古怪:“主子,恒王身上的衣料是浮光锦..好生眼熟。”
沈薇闻言,也偷瞄恒王身上的衣服。
这面料的纹路...
沈薇惊讶,这好像是她偷卖出去的那半匹浮光锦啊!那成色、那花纹,沈薇绝对没有看错。
沈薇以团扇遮面,低声询问:“采莲,当初你卖那半匹浮光锦时,有人跟踪吗?”
采莲道:“主子放心,那天我出王府,头戴帷帽遮面,身上的衣服也换成普通样式。卖完浮光锦后,还绕着大街走了好几圈才回府,肯定无人察觉。”
沈薇这才松了口气。
...
女眷席另一边,丫鬟雪梅正在为柳如烟倒茶。雪梅看看容貌昳丽的沈薇,再看看一身雪白的柳如烟。
两人对比惨烈。
雪梅忍不住嘀咕:“主子,您一年四季都穿银白、浅素,不如换身鲜艳的衣服?”
柳如烟淡淡摇头:“艳丽则俗。”
她唯爱白色,纯白高洁。
那沈薇穿金戴银,身上的珠宝首饰全都是燕王的赏赐。在柳如烟看来,沈薇已经不是独立的人了,是任凭燕王打扮的玩偶。
真是可怜啊,彻底失去自我。
柳如烟同情沈薇。
雪梅:“...”
可雪梅发自内心觉得,沈薇打扮得虽然艳丽,但是看起来一点也不俗啊!艳丽得恰到好处,在人群中很醒目。
沈薇打扮得漂亮,她身边的丫鬟采莲也打扮得精巧,主仆二人看上去特别养眼。
雪梅低头,再看看自己身上简陋的丫鬟衣服。她每个月的银钱都补贴家用,高洁孤傲的柳如烟又不喜欢金银俗物。
柳如烟从没有给雪梅赏钱,但会赏给雪梅几杯喝剩下的好茶。
雪梅不想喝茶,在她看来,好茶坏茶都是一个味儿,还不如赏钱呢。
...
春日宴即将开始,宾客们陆陆续续赶来。燕王地位尊崇,来的宾客一个个位高权重。
沈薇坐在角落里,无聊地张望。
不多时,沈薇旁边的空位,坐下一位相貌清秀的绿衫少女。那女子似乎从没来过这种大场合,显得有些胆怯。
玄色长袍的青年走过来,温柔安慰:“柔儿莫怕,今日大庭广众,她不会欺负你。”
那绿衫少女怯生生地说:“云亭哥哥,今日我不该来的。万一惹公主生气...”
少女害怕地低头。
青年道:“莫怕,有我在。”
两人说了一会儿话,玄色长袍青年离去。
绿衫少女紧张地喝了一口茶水,才注意到明艳动人的沈薇。
她视线落到沈薇发梢华丽的金簪上,半晌,才谨慎又尊敬地打招呼:“我...我叫澹台柔,姐姐你是哪家千金?”
听到澹台柔三个字,沈薇目光滴溜溜转,想起前段日子采苹告诉她的八卦。
最近一段日子,澹台柔的名声在燕京广为流传。
并不是因为她长相多美貌、身份多尊贵。相反,澹台柔只是燕王妃的远房亲戚,父亲是个刚调到燕京的芝麻小官。
澹台柔刚到燕京不久,礼部侍郎晏云亭居然对她一见钟情。
晏云亭是何人?燕京有名的青年才俊,太子器重的良臣,前途不可限量。
神仙般的晏云亭,居然对一个容貌普通、家世普通的女子钟情,实在匪夷所思。
满燕京都知,当朝四公主一直心仪晏云亭,苦苦追了晏云亭多年。得知晏云亭喜欢澹台柔,四公主又气又恼,屡次故意折磨澹台柔。
此事闹得沸沸扬扬,成为燕京百姓茶余饭后的八卦。
沈薇面色平静,自我介绍:“妾身是燕王的侍妾沈薇。”
听到“侍妾”二字,澹台柔俏脸表情古怪,眼底的鄙夷一闪而逝。
看沈薇穿金戴银,华丽如牡丹,澹台柔还以为沈薇是哪家千金小姐呢...没想到,好好的姑娘给人当妾。
澹台柔不再搭理沈薇,起身走到旁边的空位,和沈薇隔了一个空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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