院长回到办公室的时候,沈初就站在门口,冲他露出个甜甜的微笑。
院长明显不认识她,脸上带着陌生和怀疑:你找谁?
沈初说:我是学校新闻社团的,我们社长让我来找您写一篇通告稿,会在校园网上刊登。
院长马上冷下了脸。
这件事不需要你们插手,是学生就履行好学生的职责,管好自己该管的事。
他上下打量着沈初,沈初今天穿了件纯白色的连衣裙,飘荡起的裙摆露出她纤细的小腿,看上去格外脆弱。
沈初故作可惜道,学校论坛上全是关于现在这件事的讨论,我本来还想着,以我们社团的名义发个通告的话,可以澄清这件事的。
既然您不愿意,那也就没办法了。
院长听出了她话外的意思,犹豫了下,还是打开了门。
五分钟,问完赶紧走,写完的稿子发我看一遍再往外传。
沈初如愿跟着他进了办公室。
我看着她的表情,那虚假的笑容,让了解她的我不免觉得有些浑身发寒。
我高中的时候,有一次不小心说错了话,得罪了一个自称是我们年纪大姐头的人。
结果当天晚上放学,就出现了四五个人在我经常会绕的偏路上堵我,他们上来就对我拳打脚踢,我的头被推到石墙上,又顺着墙重重滑下去,擦破了一大片皮,也在墙上留下了道长长的血痕。
我身子本来就弱,自然没力气反抗,只能被他们压在地上,不断地道歉。
但大姐头却并没有要放过我的意思,甚至抬脚踩在我手腕的运动手表上,那是我检测心率的工具,也是我的保命符。
我拼命护住手表,指尖却被压在鞋底重重碾压,强烈的疼痛让我一时间头晕目眩,险些晕倒。
但很快,指尖的重物就移开了。
我抬头看去的时候,就看见沈初站在我面前,冲大姐头露出了个很浅的笑。
然后抬手,毫不犹豫地出了刀。
锋利的刀片在眼前划过,大姐头躲闪不及,直接被擦破了皮,鲜血顺着肌肤汩汩涌出,滴在地上,借着刀片的反光,我看到了她惊恐的脸。
精神病杀人不会被判刑,你们知道吧?
沈初偏了下头,更何况,我还是未成年,想死的话就直说,我满足你们。
我敢肯定,如果当时大姐头速度再慢些,沈初的刀就会划过她的喉咙,切开她的大动脉。
沈初是会做出这种事的人。
所以这次,看见那熟悉的笑容再次出现在她的脸上,我就不由得打了个寒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