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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畅销小说推荐让你法律援助,你给法官判无期?》精彩片段
“因为现场正好处于没有监控的路段。”
“根据执法官在庭审上出具的证据和笔录,双方在笔录中各执一词。”
“法院认为:如果被告是见义勇为做好事,更符合实际的做法,应该是当场报警,而不是将老人给私自扶起来。”
“案件中的关键证据:王硕的面包车前脸上,有碰撞摩擦的痕迹。”
“王硕坚称摩擦痕迹乃是陈旧伤,但是并没能提供证据,法院没有认可他的说法。”
“最后,电视机前的各位朋友。”
“你对这件事的看法是什么呢?
欢迎留言或者打电话联系我们。”
“我们将会在节目的下方,通过滚动字幕的形式,将大家的留言展示出来。”
······金陵零距离的报道,很快在各大平台同步发出。
各大短视频平台,甚至是贴吧,微博,虎扑。
都在讨论这件事情。
“你说这是什么世道啊,以后哪还敢做好事了!”
“太冤了啊!
现在是有口都说不清了!”
“不要太武断了!
面包车上有碰撞的痕迹!
谁就能认准就不是王硕碰到老人呢?”
一开始,网友们的争论还在王硕到底有没有碰到老人。
但是主审法官黄启辉在接受媒体采访的片段流出之后。
网络上一片哗然。
黄启辉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:不是你撞的,你为什么要扶呢?
这个视频很快爬上了热搜榜。
网友们也纷纷在视频的评论区留言。
“说的对啊!
不是你撞得,你为什么要扶呢?”
“尊老爱幼是龙国传统美德,在路上看到需要帮助的人,上前去扶一把,这不是很正常的事情吗?”
“我们从小接受的教育就告诉我们要一心向善,现在发生了这种事情,我们还怎么保持善良?”
“你没看报道吗?
老人现在还在医院里躺着呢!”
“法官还说了一句:“不是你撞的,为什么要扶?”
,首接定性为扶人者就是撞人者,这以后谁敢扶啊?”
“那又怎么样!
反咬一口上前帮忙的好人!”
“我看不是老人变坏了,而是坏人变老了!”
······网络上,网民的评论基本分成两派。
一派是在谴责老人的家属,谴责一审法院。
认为王硕这是在做好事,不应该承受那么重的惩罚。
另一派。
则认同法院的判决。
认为人就是王硕撞得,他在网上求助只不过是希望用舆论的手段,让自己脱身而己。
这时,一则新闻彻底引爆了公众的热议。
一名老人,在清晨锻炼的时候摔倒了,最后被送到医院抢救无效死亡。
监控录像中显示,路过的十几名晨练的人,没有一个伸出援助之手。
新闻中老人的家属哭的凄惨。
评论中被置顶的一条评论是:路边看到了老人摔倒,你是扶还是不扶?
花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则通告。
也被点赞点到了上面的几层。
花城市人民检察院公诉王硕肇事逃逸罪,危险驾驶罪的二审庭审。
将会在一周后开庭!
届时将会采取庭审首播的形式。
另外,法院也接受庭审旁观。
任何在法院的公众号上申请,并提交验证了身份信息的公民,都可以在庭审当天旁听。
一时间,法院公众号上的申请,差点把后台给挤爆。
法院不得不暂时关闭申请通道,并又发了一则通告。
将采取编号抽签的形式,选择庭审旁听的人员。
届时,将会有纪律督查在现场监督。
花城为了抓住这一次的热搜,不让花城的城市形象抹黑。
可以说下了不少狠功夫。
花城市政府大院。
政法委书记面无表情的听着电话中的汇报。
“老黄,这件事情代表着我们花城政法部门的形象!”
“一定要公正!
维护好法律的尊严!”
政法委书记刘明做完批示,挂断了电话。
刘明也是法律出身,在从政前曾经是龙国东方政法大学的副教授。
为人刚正不阿,事事都以法律为准绳。
因此,他对这件事也特别关注,甚至做出了批示,在庭审当天,组织所有政法口的部门。
全部都集中学习这一起案例。
刘明拿到二审的开庭公告,看了一眼后。
眉头微微皱了起来。
二审公诉人:汤军 黄明西 代理律师:张千胜因为案子是刑事附带民事,刘兰的家人也请了一位律师。
汤军他听说过,市检察院的副院长,老江湖了,专业能力很强。
至于这个黄明西,似乎是法院院长的儿子。
张千胜以前就接触过,虽然口碑不是很好,但是能力很强。
刘明没有过多关注,而是把目光集中在了被告王硕的辩护律师上。
紫庄镇司法所法律援助:苏瑾。
“法律援助?
还是乡镇的司法所?”
同时,网络上的好事者,也将这份公告截图发了出来。
支持王硕的网友,都像是霜打了的茄子一样。
“乡镇司法所的法律援助?”
“有没有搞错啊!
这有没有律师资格证都不一定啊!”
“我查了一下,苏瑾是检察院派驻的。”
“什么?
原告被告是一个单位的?
有没有搞错啊!”
“检察院派驻到乡镇的?
原来是一个被发配的。”
“这下王硕惨了。”
“我是法律从业人士,我愿意为王硕进行无偿的辩护!”
“楼上的,得了吧你,一审的回放你看了没?
那律师一共就说了两句话。”
“你也想上台丢人吗?”
“我看是没有律师敢接这个案子了,这才找了个顶包的,估计庭审的时候也是个哑巴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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