现代都市连载
以都市小说为叙事背景的小说《狩猎时代》是很多网友在关注的一部言情佳作,“吕律”大大创作,吕律陈秀玉两位主人公之间的故事让人看后流连忘返,梗概:大山里什么都有,有本事取出来,就能赚大钱!吕律重生回1982年,在这个不禁枪不禁猎的年代,开启赶山人生!......
主角:吕律陈秀玉 更新:2024-02-26 07:14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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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又来了!”
马金兰小声地嘀咕了一句,扔下手中柴火,走到门口,看到陈秀玉屁颠屁颠地跟在周方敬后边往屋里走。
她现在越发觉得,吕律就是在打陈秀玉的主意。
隔三差五的,那么殷勤,没啥别的心思会这样?正所谓,无事献殷勤,非奸即盗。
男人去得早,马金兰本分做人,踏实做事儿,性子弱了些,以前有男人撑着家门还好,男人没了,这老实柔弱的性子,可就没少被人欺负了,也算是见惯了人情冷暖。
吃的亏多了,自然知道很多事情不得不防。
家里虽然穷点,但自家闺女,在这秀山屯里的年轻姑娘中,样貌那可是拔尖的,而且做事又利落实在,谁见了不夸。
老话常说:女大不中留。
马金兰很容易就从陈秀玉的一举一动、一言一语中看出些她的小心思。
那个少女不怀春?
自己的闺女心里,怕是已经有了那盲流子的影子了。
屯子里十六七岁就嫁人的姑娘不少,有的早已经有娃当妈,陈秀玉十八岁,早就该嫁人了。
只是,这丫头很挑,经常有媒人登门,可总是被她各种挑毛病,全都拒之门外。
这张口律哥闭口律哥的,一听到吕律的消息,那股子兴奋劲,太能说明问题了。
马金兰觉得,自己或许该站出来,再有合适的人上门提亲,就把这事儿给定下来,不能再由着她了。
吕律看上去也算是有模有样,似乎挺会做人,但毕竟是个盲流子,身份是个大问题,真实的来路也值得推敲。
是,吕律是救了清子,是大恩人,可他万一要是个杀人放火逃窜出来的……
这样跑出来当盲流子的人少吗?不少!
她可是听人说了,吕律整天就拿着个弹弓在山上转悠,正经人不该是好好找份事情做着吗?这拿着个弹弓溜达,能有啥大出息,靠谱吗?
而且,自家男人就是个猎人,早早丧命在山里的猎人,她不想陈秀玉也跟了这样一个喜欢打猎的人。
猎人,很多时候就是在玩命,说不准啥时候就没了,这才是最关键的。
马金兰都不敢往下想。
周方敬到了屋子,左右看了几眼:“婶子,吕律打到的熊肉,让我帮忙给你送家里来,你看要放哪里?”
厨房的桌上,被两个装着刺嫩芽的盆子给占了,他没合适的地方放。
不待马金兰说话,陈秀玉已经先一步将两个盆子端下来放到一旁,又用抹布擦干净桌子,招呼道:“周大哥,就放桌上吧。”
周方敬放下熊腿,长长舒了口气:“可算把那爷们交代的事儿办妥了。”
“周大哥,你先到炕上坐,留家里吃饭,我给你倒水……”陈秀玉殷勤地招呼。
“大妹子,别忙活了,外边一堆子人等着分肉呢,肉分完了,我得忙着回家,就几步路的事儿!”周方敬说完,快步出了屋子,去给一干人分肉。
就在自家院外分肉,陈秀玉也想跟着去看看,刚准备出门,就被马金兰一把拉住:“你干哈去?”
“去看他们分肉啊!”陈秀玉回头看着马金兰,担忧地说道:“律哥打到的这熊可是一头熊霸,熊霸欸,那可不是一般人能对付的……这才几天啊,他脚恐怕都没好全吧,会不会是受伤了,不然的话,他怎么不亲自来给大伙分肉,我得去问问周大哥!”
说完,她挣脱马金兰的拉拽,快步出了门,朝着院子栅栏跑去。
马金兰看着陈秀玉的身影,长长叹了口气,神色越发忧虑了。
陈秀玉院门口一干人正在热闹地分肉的时候,屯子后边林子里慌里慌张地冲出两个人,直到看到屯子的屋舍,两人才一屁股瘫坐在地上,大口地喘着气。
“郑三,你看看你养的啥狗了,一天天吹的像是能干老虎,结果到了关键时刻,连只野猪都定不住,定不住就不说了,头狗被挑,剩下的两个夹着尾巴就往回跑,只知道往咱们后边缩,啥玩意儿啊?”
这两人,正是吕律早上来秀山屯找人的时候,在屯子后边小道上遇到的上山打猎的两人。
扛枪的大块头名叫李庆翔,稍微喘过气来,对着之前牵狗的被他叫做郑三的同伴一阵猛喷。
“翔哥,我也没想到事情会这样,那三条狗以前明明不怕野猪的,碰到两百来斤的野猪,不费一枪一弹,它们自己都能搞定,不信你回去问问,年前雪天我弄回来的黄毛,就是被它们给咬死的,跟我同去的王虎就知道。
哪会你也看到了,那两条狗已经将那野猪耳朵钳住了,头狗也已经咬住野猪的炮卵子,三条狗将它定的死死的……不对啊翔哥,这事儿不能怪我啊,要是你枪能打得准,一枪就能解决了,那有后面那么多事儿?”
郑三说话的声音越来越小,到了最后,已经成看着李庆翔支吾了。
“我特么也是第一次用这种枪打猎,还不是怕打到你那三条死狗……可就即使这样,它们也不至于让一头两百斤不到的黄毛挣脱,头狗还被挑吧?别人打狗围,听到枪响,那跟发号施令似地,咬得更凶更厉害,你看看你的狗,只知道夹着尾巴跑,你特么还好意思怪我。”
李庆翔愤怒地瞪了郑三一眼,提着双管猎枪就走,只是刚走没两步,眼睛一瞟到在一旁草地上嗅着气味的两条狗,气不打一处来,竟是直接从衣兜里取了两枚独弹装枪里。
郑三一看情势不对,赶忙起身拦着:“翔哥,你这是要干嘛?”
“起开!”
李庆翔猛力一把将郑三推到一旁,抬枪对着两条狗接连开枪。
独弹威力大,两条狗的脑袋被崩得稀烂,连叫都没能叫出一声就倒在地上,只有腿脚还在微微抽搐。
“翔哥,这事儿就做得太过分了,再怎么说也是我养了两年的狗,你二话不说就打死……”
看到这一幕,郑三眼睛一下子红了,他死死地盯着李庆翔,腮帮子上的肌肉绷得紧紧的,牙齿咬得咯吱作响:“这是我从小养大的。”
“你养大的又咋地?老子今天差点被它们害死,这样的废狗,不打它们,打你啊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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尽管艾绒燃烧的气味浓烈,但蜜蜂天性护巢,不是立马就能完全驱赶出来的,这需要一定的时间。
熬过漫长的冬季,好不容易到了有花草的春季,正是蜂蜜存储不足,又是大力繁殖的时候,加上烟熏刺激,这个时候的蜜蜂非常容易被激怒。
眼看着出口处有丝丝青烟冒出,外出乱飞的黑蜂越来越多,范围越来越大,吕律识趣地退到更远的地方观察。
这种时候还呆在蜂群飞舞的范围,很容易就会被蛰到。
它们这种受到强烈刺激的应激反应,需要稍稍冷静。
黑蜂乱飞数分钟后,渐渐地,受到草锅盖中吕律涂抹的蜜汁吸引,开始有黑蜂飞落草锅盖中,努力的吸食着上面的蜂蜜。
蜂巢受到侵扰,它们会本能地吸饱蜂蜜,做好搬迁的准备。
随着不少黑蜂落入草锅盖中,最善于呼朋引伴的它们,会很快招引更多的蜜蜂聚集在一起进行抱团。
等了十数分钟眼看着有黑蜂不断地从树洞中爬出,顺着树干进入到草锅盖中,吕律知道,要不了多久,受越来越多的黑蜂招引,蜂王也会跟着爬出巢穴。
在树下,他没法看到蜂王,只能从最终蜂群的抱团情况来分辨蜂王在不在。
看了看周边,见河滩边阳光正好,又有几块被流水冲刷得光华的石头散落着,倒也是个烤太阳的好地方。
连续阴冷了数天,能好好烤烤太阳补补钙,也是一件很享受的事儿,反正等着也是等着。
只是,当吕律走到那块最大的石头旁边时,正准备坐下,却被旁边另一块河滩石上的一团东西吸引。
他走了过去,蹲下来仔细查看,那是一团细长的比拇指还小一些的黑绿色粪便,里面夹杂着些小鱼的骨刺,伴随着浓重的鱼腥味儿,水分在石头上浸湿一小片,很新鲜的样子。
“应该是刚拉没多久,好东西啊!”
吕律认出这玩意儿的时候,神色变得惊喜。
因为这是水狗子的粪便。
水狗子,是东北人对水獭的俗称。
东北的水狗子,比别的地方要大得多。
他前世收售山货,没少接触水狗子,对它了如指掌。
水狗子皮毛美丽,有着稠密的底绒,手感细腻,质地丰富均匀,并且不易被水浸透。正是这些特点,让它的皮毛变得非常昂贵,比起紫貂皮也差不了多少。
这还没完,水獭肝是珍贵的药材,就连它的肉也是能入药的。蒙医中大名鼎鼎的“萨日玛莎”就是这肉。
就连这粪便,也是极好的东西,因为总有些动物喜欢寻找食用,比如赤狐、豹猫等,是天然的诱饵。
有着新鲜粪便,就说明这附近的河边,住着有水狗子。
要是搞到手,熊胆加上它的皮毛一卖,轻松买把五六式半自动步枪,毫无压力。
吕律心里一下子变得火热。
他太希望自己能尽快弄到一把枪了,无论是狩猎还是防身,都有大用。
眼睛在周边扫视好一会儿,在河流下方,陈秀清被熊瞎子拍落的河湾处,吕律远远地看到稍微平缓的水流中荡漾的水波,那里,一只水狗子仰面浮在水面上,正用小短腿抱着一条鱼啃着。
勾引我!
吕律眼睛定定的看着它,这身条得有八十厘米,是真大啊,那身皮毛是更是漂亮。
但是,他也很清楚,就凭自己手里的弹弓,对它根本就没什么大用。
可别小看了水狗子,在水中如鱼得水,在陆地上也不孬,别看腿短,行动那是相当敏捷,加上锋利的爪子和牙齿,遭到攻击,那是敢跟比它大许多的动物对抗的,性格很凶猛。
吕律曾听说,有人带狗打围,几条狗围住一只水狗子,还有猎狗被反咬致死的记录。
那身皮毛,越完好,价格越高,多弄破一点都是损失,也不能用枪,更不能让元宝来咬。
只能智取啊。
而捕捉水狗子,最好的办法就是用不伤皮毛的木板夹子了。
他稍稍收心,目光重新落到那石头上的粪便,在周围转了一会儿,又找到了几处水狗子的粪便痕迹,然后在旁边数米处的一个枯木桩子下,看到了一个洞穴,还有经常走动在潮湿的泥地上留下的密密麻麻的爪痕。
吕律立刻有了计较,忍不住笑了起来:“你是我的了……嗯,明天得去找一下清子,问问有没有木板夹子,借几个回来!”
这林子的河边,能遇到水狗子,对于吕律来说,是很大的惊喜。
通常在更大的江河边,数量会稍微多一点点,在这种山中河流也有分布,但数量极少,主要是这些年,为用皮毛出口创汇,被猎杀了不少。在这水域范围,也算是顶级猎食者了,非常难得。
按耐住心中的兴奋,吕律返回蜂巢所在的椴树下,看到草锅盖中,已经聚集了一大团黑蜂,看样子,得有三四公斤的样子,还不断有黑蜂从蜂巢中爬出来,汇集到蜂群中。
过冬的时候,有不少黑蜂死去,在野外,现在能有这群势,已经算是很大了。
黑蜂已经出来得差不多,看它们汇集的样子,蜂王应该也已经出来。
吕律将一旁小树上的绳索取下,慢慢地将挂满一大团黑蜂的草锅盖放下来,提着挂在两米外的一棵小树枝桠上。
草锅盖上,有黑蜂不断震动翅膀招引别的蜜蜂汇集,虽然换了位置,还是很快有黑蜂找寻过来。
他蹲在蜂团前观望了一会儿,果然看到还略有些慌张的,体型比普通工蜂长了大半截的壮硕蜂王在蜂团表面爬了一段,然后找位置钻进蜂团中。
看到蜂王,吕律心头一喜,知道这群黑蜂,算是收取成功了。
随后,他再次爬到树上,用擦拭干净的侵刀,将蜂巢里面的蜂脾一块块割取下来,装在身上挎着的蛇皮口袋中。
让吕律意外的是,过完一整个冬天,里面竟然还有两块完整的封盖老蜜,看样子得有四五斤的样子。
这好东西啊!
除此之外,树洞中还有不少已经开始发黑发黄的老旧蜂脾,吕律也没有放过。
将蜂巢中的蜂脾尽数割取装在袋子中放到树下,他想了想,在地上寻了一块差不多的石头,将那蜜蜂进出的洞口堵上。只留下一个拇指大小的洞口。
等到分蜂时节,这里就是一个天然的诱蜂树洞。
虽然这山里蜂群数量不多,但还是有机会有蜂群入住的,到时候,无论是东北黑蜂还是中蜂,都是一种收获。
事情做完后,吕律看汇集到蜂群中的散蜂已经没多少了,他没有耽搁,将大斧插在后腰,提了蜂群和蜂脾,轻快地往自己地窨子赶。
刚翻到地窨子后边的山梁,他就远远地听到了元宝的吠叫声,不由眉头皱了起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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